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十年状况

发布时间:2023-09-18 08:34:52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不过,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须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

  职工孙波代表单位参加羽毛球比赛扭伤,做手术和康复治疗5个月,全由工伤保险基金“买单”!这让很多人都大呼“没想到”。但实际上,《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实施已经10年,待遇“好到你估唔到”,但可惜很多人却并不了解。

  医疗机构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孙波,去年年底代表单位参加羽毛球赛,可能赛前热身不够,气温比较冷,他转身接球时扭到了腿,当场便站不起来。

  日前,记者在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看到了孙波,这时的他已准备下个月出院。

  他回忆说,当时以为只是一个轻度的扭伤,但做了核磁共振才发现左膝前交叉韧带损伤,半月板也损伤,缝了两针。于是,孙波在陆总医院做了微创手术,使用了异体韧带,只是住了3天医院,便花费5万多元。接着他转入了省工伤康复医院做康复,五个多月后,孙波现在基本康复了。

  他告诉记者,这一次算是工伤。手术费和之后每个月上万元的康复费用,全部都不用他出钱,都是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买单。

  广州市人社局工伤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以及患职业病的都应该认定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属于工伤。

  不少人都知道,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也应认定为工伤。不过工伤处的有关负责人就强调,不是所有交通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需要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这些情况则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工亡”一次性补助比“公亡”高

  “大家都不知道,工伤保险待遇很好,对于范围内的医疗费和康复费,是100%支付。”

  工伤处有关负责人举例说,职工因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超过53万元(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另外还有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都由工伤基金支付。而目前“因公死亡”(公务员等)赔偿相对低于“工亡”。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么,这笔费用就要由企业买单。

  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按照内容可分为三大类:

  一是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

  二是一次性经济补偿待遇;

  三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

  医疗救治和康复期间的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和康复待遇;2.住院伙食补助待遇;3.停工留薪期待遇。

  一次性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一是伤残津贴; 二是生活护理费;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

不参保 企业职工都吃亏

  工伤处的负责人说,工伤保险强制参保,企业缴费、个人不用缴费。企业不参保很吃亏,除了会因为违法而被罚外,发生工伤后企业就要承担支付待遇责任,而且是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企业没钱支付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广州已经实施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费用,但企业的经济账户会被冻结,企业之后每收入的一分钱都会优先进入基金还钱。

  “对于企业来说,不参保也留不住优秀人才。”该负责人最后说,只要社会上营造出“不参保就不去打工”氛围,企业就不敢不参保。

  据市人社局统计,在度,广州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20240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人数7521人,评定达到伤残等级人数4530人。其中工伤伤残津贴(伤残退休金)从“十五”期末人均每月1896元提高到人均每月3147元,增长了66%,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十五”期末的人均13.9万元提高到目前的人均49.13万元,增长了253%。

申请要及时

  工伤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在法定时限内向所在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这个法定时限为:从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保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

  现在工伤认定业务下移基层,方便用人单位及职工就近办理工伤认定业务。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将工伤认定业务移交到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属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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