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执行。
二、考试项目
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项,各占25%分值,折合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和考点
(一)考试时间:4月25日-27日。
(二)考点:全省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各考生所在批次、考点、报到和考试时间,于考前一周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准考证领取和考生报到
(一)考生须在4月中旬持《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身份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术科测试准考证。
(二)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报到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报到,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以及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区域。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
(三)因病、女生例假等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凭县(市、区)级以上人民医院证明于开考前向考点考评组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评组长与主考会商同意,可允许补考。补考于5月12日在指定考点进行。参加补考的考生须重新缴纳报考费。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体育测试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