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院校代码:11481浙江院校代码:0030
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浙江省高校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总计划数50名,均为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生大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计划数如下表:
招生大类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人) | 选考科目 要求 | 备注 |
工程技术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5 | 物理、化学 | 与浙江省考试院网站公布的统一高考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
测绘工程 | 4 | 物理、化学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4 | 生物、化学、物理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5 | 物理、技术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物理 |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 5 | 物理、技术、化学 | ||
车辆工程 | 5 | 物理、技术、化学 | ||
土木工程 | 5 | 物理 | ||
数字媒体技术 | 5 | 物理、技术 | ||
经管人文类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不限 | |
商务英语 (英语高考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 4 | 不限 |
二、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志向远大,具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担当,已经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成绩均合格即达到D等及以上(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C等及以上),符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均须达到B等(2016届及之前的往届生P等及以上)及以上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共10科,不含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
2、具有以下专项特长之一者(均限高中阶段获得);
(1)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或在“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不含全国赛或省赛的优胜奖、参赛奖、鼓励奖等三等奖以下奖项),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接受他人转让的专利)。
(2)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