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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专业人数及考试录取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23-09-19 18:45: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招生录取工作有序地进行,根据国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等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汇总

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丽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杭州医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衢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宁波工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温州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外国语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台州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温州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财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音乐学院2019 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中国计量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中医药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宁波诺丁汉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农林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海洋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工商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宁波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中国美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院全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校部委码:13289

第三条 办学性质: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镇)

第四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报名条件、招生批次和招生计划

第五条 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3.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及以上,高考改革前的考生为P等及以上。

4.学业水平测试(10科)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第六条 招收批次、专业、计划数、选考科目如下表:

招生专业计划数学制选考科目
建筑学8五年不限
英语7四年不限
工商管理(创业实班)15四年不限
机械工程8四年物理技术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7四年物理技术

第四章 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第七条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招生网,点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填写并打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第八条 报名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材料如下:

1.《温州大学瓯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申请表上需本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或教务处公章;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家庭情况,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8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

5.能体现个性特长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请以扫描件或照片上传到报名系统。

第五章 选拔程序

第九条 书面评审

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书面评审成绩(书面评审成绩为考生的学业水平测8000试折算成绩,成绩折算标准:A等计10分,B等计6分,C等计3分,D等不计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带入)。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则全部考生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环节。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条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第十一条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0日下午16:00;

2.初审查询、缴费时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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