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领一棵树与其共成长
2018年元旦过完不久,各地高校陆续进入寒假时间,王辉也迎来了自己大学生活中的第一个寒假。相对于其他大学新生,过去的一年里,他经历的太多。
王辉有个双胞胎哥哥王琛,兄弟间感情极深。2017年3月20日,王琛在一家网吧与刘某发生争执,二人争吵过程中,害怕哥哥吃亏的王辉随手抄起一把扳手,将刘某的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刘某伤情属轻伤二级。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王辉随后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河北省滦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正式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发现王辉案发时为未成年人,尚在读高三,案发后能够主动到案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悔罪,并与被害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出具了对王辉的谅解书。
滦县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辉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依法决定对王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八个月。
在滦县检察院未检办案专区,王辉观看了宣传片,了解了未检部门附条件不起诉、救助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法治进校园巡讲等工作。此前,在王辉看来,对被害人给予民事赔偿就万事大吉了,通过和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深入交谈,王辉的很多不正确认识得到矫正。
在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检察官分别与王辉的父母单独见面。面对检察官,王辉的家长当面指责孩子爱冲动,检察官提出关爱孩子的方式应该易于让孩子接受,针对正在成长过程中的男孩子,更需要注意用词和语气,给予孩子人格上的认可和客观的评价。此外,针对王辉家长平时忙于生意的问题,检察官专门嘱咐他们要抽出时间对孩子关心照顾。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官还带领王辉参加了“喻青林”考察帮教。在滦县检察院未检基地的小树林中,检察官让王辉自己选定认领一棵小树,要求他每月至少一次作出思想汇报,每月来对认领的小树浇水、拔草,同小树一起成长。王辉将亲手写的“一时冲动触刑律,痛改前非做新人”挂上小树,作为自己的警句。
“以树喻人,与树共长。‘喻青林’的目的就在于让涉案未成年人不断警醒自己,强化自律意识,强化帮教效果。”承办检察官说。此外,在考察期间,检察官还带领王辉及其家长多次参加社工志愿活动。
考验期内,王辉顺利参加高考考入大学。2017年9月23日,承办检察官利用业余时间,专程来到学校了解王辉的学习生活情况。通过交谈,检察官发现全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已经使王辉摆脱了案件对他的不良影响,他已经能够以全新的面貌开始新的人生历程。
“来到大学我在学好专业课的基础上,已经加入学校的两个社团组织,在寒假里也安排参加公益活动,我要迎接新的自己。”王辉说。
看到王辉如今的表现,检察官觉得自己最初的决定很值得。据了解,河北省检察机关2017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85件,经审查提起公诉682件1215人,不起诉289人,附条件不起诉209人(较去年上升86人),这些孩子在检察机关的帮教下正一步步重回社会、重塑自我。
为高考,检察官为他按下“暂停”键
检察机关一键“暂停”,让高三学生小伟得以顺利进入大学。
小伟家住湖北省武汉市。2017年3月12日上午,小伟与同伴王某(另案处理)来到当地一家烧麦店门口排队买早餐。其间,王某因琐事和被害人耿某发生口角,后动手殴打耿某,小伟见状也加入其中。两人联手将耿某全身多处打伤。经鉴定,耿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事后,公安机关将王某、小伟刑事拘留。同年4月20日,此案移送至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江汉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郭艳萍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小伟时,他正在认真复习。原来,小伟是武汉某中学高三在读学生,备考关键期,却因意气用事身陷囹圄。看到前来探望的母亲时,这个身高一米八几的大男孩终于忍不住,抱着母亲大哭起来。
捕还是不捕?郭艳萍犯了难——小伟作案时未满18岁,无社会危险性,又值高考冲刺期,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对小伟进行讯问、社会调查、审查起诉等,势必会耽误其高考,但此时被害人耿某尚未谅解打伤他的两人。
为保证孩子参加高考,办案人员一方面敦促犯罪嫌疑人家属尽快赔偿被害人耿某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努力为小伟争取其谅解。没多久,王某家属代为赔偿耿某经济损失3万元,小伟和王某均取得谅解。
最终,检察机关对小伟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去年5月12日,该案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此时距离高考已经不足一个月。郭艳萍等人决定“暂停”办案——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日。其间,为不影响小伟心态,办案人员不再与其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和小伟的家人保持联系,关注他高考前的心理状况与健康状况。
6月9日,小伟高考结束,提讯调查工作随即重启。
考虑到小伟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因民间纠纷引发、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自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等情节,检察机关依法对小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将他列为重点帮教对象。
帮教期间,郭艳萍不时和小伟聊天谈心,同时和小伟妈妈保持联系。慢慢地,小伟从悔恨、紧张、焦虑中走出,“要不要帮妈妈做饭”也成为他和办案人员闲聊的话题。
2017年8月,小伟特地给办案人员发来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照片。欣慰之余,办案人员继续展开对小伟一案的后续处理。
此案并非个例。近年来,湖北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前提下,注重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后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暑假,湖北各地共有22名经过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收到了大学、大专录取通知书。此外,湖北省检察机关还通过完善司法借助社会力量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基层院探索建立社会观护基地,引入司法社工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及犯罪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