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让考生更全面了解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情况,现根据各院校上报情况,将2018年拟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予以公布(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1和2,专业括号内的内容为各院校上报的专业招考方向),公布内容仅供考生报考参考,具体报名方法、专业名称(含招考方向)、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录取原则等详见相关院校招生章程。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考试办法等相关内容在本校网站公告。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备案同意,高等学校不得擅自在广东区域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招收校考考生。个别院校如需增加或者调整校考专业(含招考方向),必须以国家最新公布规范专业目录名称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要求为准,并报广东省招生办备案,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各院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7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组考工作,严格遵守我省和校考考点的规定,确保艺术类专业校考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具体校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以招生院校的公告为准,请考生及时咨询相关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