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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发布时间:2023-08-12 14:09:25

2018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公布,今年,三位一体招生省内地方属高校共有50所,比去年增加了7所。

2018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省内地方属)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温州医科大学

浙江海洋大学

浙江农林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

中国计量大学

浙江万里学院

浙江科技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

嘉兴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

湖州师范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

台州学院

温州大学

浙江外国语学院

宁波工程学院

衢州学院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浙江警察学院

杭州医学院

丽水学院

温州肯恩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浙江音乐学院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宁波大红鹰学院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什么是“三位一体”招生?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指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统一选拔考试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

三位一体的具体实现途径,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前提下,高校可以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第作为前置条件,也可提出相应的选修课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试点院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高校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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