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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职业大学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20 13:23:06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市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条学校所招各专业收费标准以新疆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

新疆职业大学,1962年12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创办。历经四十余年,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教育厅主管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在乌鲁木齐市有三个校区,迎宾校区位于北京北路1075号,巴州路校区位于巴州路14号,友好校区位于友好南路413号。学校设有商学院、机械电子技术学院、计算机信息技术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与设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系、中国语言系、烹饪与餐饮管理系、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等六院三系一部。

  目前,学校共有各类注册学历在校生7000多人。此外,每年短期培训、继续教育等非学历教育人数达到4000人次。学校现有教职工444人,其中专任教师295人,教授、副教授79人,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123人,外籍教师5人。

  学校开办有全国发行、具有国际国内统一刊号的《新疆职业大学学报》,以及财务模拟、翻译模拟、电子、家电维修、控制测试、材料力学、金融、计算机原理、计算机组装维护、办公自动化、酒店管理、多媒体网络、旅游、烹饪、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汽车维修等45个教学实验室和1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目前,学校的一批强势、特色专业已成为社会瞩目的焦点,如酒店管理、旅游英语、烹饪工艺与营养、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等专业,不仅享誉自治区,而且蜚声国内其他省份。其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重点发展专业予以重点建设;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成为自治区的行业龙头。学校与多家五星级酒店、旅行社签订了实习和就业协议,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80-400元,毕业后安排工作,学生就业率100%。对普通高职学生设有多种形式的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应届毕业生中5%的优秀生免试推荐上相关专业的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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