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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9内蒙古高考政策五个变化

发布时间:2023-09-21 10:28:53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
  昨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消息,各高校自主招生简章开始陆续公布,提醒考生注意,从开始,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

  据了解,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从开始,高校自主招生有五个变化,分别为:取消“校荐”,考生需自己报名;“年级排名”不再是报名条件;门槛抬高,审核更为严格;报考专业一定要与特长匹配;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

  自主招生的时间表:2月底前,试点高校发布年度自主招生简章;3月底前,考生完成报名申请,4月底前,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材料审核,确定参加学校考核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6月7日、8日,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高考成绩后,组织本省(区、市)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介绍,在自主招生考核内容和形式上,试点高校考核要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作用,探索完善科学、有效、简便、规范的考核方式;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对偏远、贫困地区考生,试点高校要积极探索选派专家到当地开展考核、实行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等方式,为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提供便利和帮助。(首席记者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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