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生报考信息确认工作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招生院校规定持《山西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大学高考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像片、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所报志愿的招生院校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并按照要求参加院校组织的相关考试(测试、面试)。
六、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取什么样的选拔模式?
答:我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一般采用以下两种选拔模式,积极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①普通高中毕业生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使用结业成绩+面试;其他考生使用文化基础测试成绩+面试的选拔模式;
②考试(考查)的选拔模式。
选拔模式由院校根据本校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培养目标自主确定。选拔模式确定后要在本校《自主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确定采用选拔模式①的,招生院校要制定出严谨的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
确定采用选拔模式②的,考试(考查)科目不超出综合能力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个部分,综合能力考试的方式为笔试,专业素质考试的方式一般为面试或操作考查,综合能力考试的试卷设计和专业素质考试的考试办法均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的选拔和培养要求自行确定。积极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要充分体现招生院校的选拔和培养要求,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或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
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如何进行录取工作?
答:1.录取体制。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招生院校负责本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服务工作。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按照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确定本校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完成新生录取工作。录取新生花名表和相关数据须在规定时间内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3.新生入学。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须按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和要求履行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须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