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22年普通高考及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将于6月7日-10日举行。为落实教育部2022年高考组考防疫工作要求及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确保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市高招考办提醒目前仍滞留在外省(市、区)的高考考生(以下简称“滞留考生”),务必按照如下要求做好应试相关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
1.滞留考生须于5月16日至23日期间,主动联系高考报名学校(单位),进行返津申请,经报名学校(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津。
2.滞留考生须于5月24日前(高考14天前)返回高考报名所在地备考,以免因疫情变化而影响参加考试,返津途中须做好个人防护。
3.根据我市有关部门的要求,滞留考生须分别于抵津前1日、前3日和前5日,以及抵津后第1日、第3日、第7日,共进行六次核酸检测,同时须将抵津前和抵津后共6次核酸检测证明及时上传至“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健康监测小程序”(https://jiankang.zhaokao.net:9318/),以备核验。
4.滞留考生在返津前,须至少提前1天,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或登录“津心办”APP、“津心办”微信小程序和“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的任意一端,通过首页“来津报备”功能进行在线报备。同时,须向报名学校(单位)进行报备。
5.滞留考生须每日登录“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考健康监测小程序”,填报考前健康信息和流行病学调查信息,更新并上传“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6.自5月24日至6月6日期间,考生及共同居住人须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固定轨迹,不到旅游景点与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接触,坚持非必要不离津,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
7.滞留考生须遵守滞留地疫情防控政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滞留状态、滞留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学校)单位完成摸排信息、未如实填报健康监测小程序,因此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故意谎报瞒报涉疫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8.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密切关注招考资讯网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以及各区招办发布的提醒,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