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省份可以佩戴手表
考生可携带无存储功能、无计算功能和无数据传输等功能的手表进入考场,即可以携带普通的机械式或石英手表。不过,目前流行的智能手表、智能腕带等不能带入考场。
二、考场严禁携带物品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
三、考场纪律
1、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2、开考后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除英语外其他含听力的外语考试按相关规定执行)。提醒广大考生须格外注意!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试时,要按要求作答。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案;非选择题一律用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作答,必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4、在考场上,如果遇到突发情况,如草稿纸用完、试卷折损、文具没有带等情况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他们会视具体情况处理。严禁擅自向其他考生借用。
5、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接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纸带出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