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1.被大学录取后,拿着录取通知书并带上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经审查复核后由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件,并注销原户口。
2.拿着当地派出所开具的迁移证件,到所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向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件及录取通知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由学校户口管理登记机关负责办理集体入户登记手续,
这样大学生的户口就由原住地迁移到了大学所在地。
大学生入户落户:是指应届或往届大学生将原户籍户口迁移至工作地,为以后的发展以及待遇赢得更多的优惠政策,应届大学生与往届大学生入户方式有所不同。
大学生入户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或《未落户证明》、大专以上《毕业证》、《身份证》。
大学生毕业时,按发放的派遣证上所填单位地址,予以办户口迁移手续。
到新的工作岗位(单位)报到时,向报到单位所在地户口管理机关递交户口迁移证及有关证件,方可办理入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