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因生源不足而征集志愿或再次征集志愿是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操作程序,任何高校除了按规定向新生收取学费外,均无权在录取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广西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退档换录,凡是因自身原因申请退档的考生不能再次参加录取。所以,在填报征集志愿前,考生须详细了解意向学校和专业的基本情况,充分考虑能否接受专业收费高、对专业是否有兴趣等因素,慎重填报,以免被录取后又不愿就读,影响后续批次的录取。
此外,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可能会与考生进行联系,考生在确定自己被录取以前最好不要远离报考所在地市,在征集志愿填报、投档及录取期间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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