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籍号是什么意思
2015年教育部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由16位构成,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 +校验位(1位)。
2015年1月21日,教育部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国中小学生发放了正式学籍号,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该系统于2014年1月10日全国联网试运行。教育部在完成首次信息采集后,为确保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的数据准确,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及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对比,对准确无误的核发全国唯一的正式学籍号。学生正式学籍号的发放,标志着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新的应用阶段,将在中小学招生入学、学籍注册、学籍档案管理、学籍异动、升级、毕业、成长记录等方面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学籍号的分类
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伴随学生整个学习生涯,原则上终身不变。学籍号分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L”字头临时学籍号以及“J”字头学籍号三种。较为常见的是“G”字头正式学籍号和“L”字头临时学籍号。
“G”字头正式学籍号:具有“L”字头临时学籍号的学生经过全国查重和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进行比对,通过后分配“G”字头正式学籍号,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后,通过学籍系统下发。“G”字头正式学籍号为“G+身份证号”,但学生身份证号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下,二者可不相同。
“L”字头临时学籍号:学生首次注册学籍后,分配“L”字头的临时学籍号。“L”字头学籍号按照身份证号编码规则生成,与身份证号相似,但与身份证号不具有对应关系。“L”字头临时学籍号是学生获得正式学籍号前办理各项业务的依据,在办理有关业务时与正式学籍号效力相同。各地各校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应对持有临时学籍号的学生一视同仁。
“J”字头学籍号是为暂无公民身份证号或原公民身份证号不可用的学生设计的。编码规则与身份证号相同。学生获得身份证号后,可以申请将学籍号更改为“G”字头正式学籍号,但保留原来的记录。
三、学籍号的规则
学籍号的确定:
学籍号由16位构成,其中各位的意义为:
省市位(2位)+区县(2位)+学校类别(1位)+学校(3位)+学生类别(1位)+届别(2位)+班(2位)+学生号(2位) +校验位(1位)。
教委定义省市位和校验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为:01
区县编号(2位):注:由于北京撤县改区,区县代码随之改变
学校类别(1位):0=小学; 1=初中; 2=小学、初中并存学校(九年一贯制); 3=小学、初中、高中并存学校; 4=完中; 5=普高; 6=职高; 7=职普高并存学校。
学校(3位):编码由各区县编制定义。注:这三位是学校编码的最后三位,即学校自编代码。
学生类别(1位):0=小学生,1=初中生,2=普高学生,3=职高学生,4=小学生(借读生),5=初中生(借读生),6=高中生(借读生),7=小学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户口对待借读生)。
届别(2位):按入学年度后两位加学年制年度计算,为学生应毕业年度的后两位。
班(2位)、学号(2位): 编码由各学校编制。
每个阶段毕业后,都会在新学校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