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内在要求
的内在要求:公平正义
为了使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正确理解和贯彻,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和正义观。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这些制度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并得以顺利实施;
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全体人民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这一目标贡献聪明才智。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理想追求,的实践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奠定了制度基础。与传统模式不同,的创新探索,使实现社会公正建立在社会多样和多元发展的现实中。
过去一个历史时期内,搞平均主义,实际上抹杀了个人权利的追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平。下的公平正义是让全社会的人都享有自我尊严,有实现个人理想的机会,有表达利益诉求的保障,有积极有序政治参与的通道,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资源的权益。
的本质要求: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基本认识以邓小平同志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探索并初步回答了“什么是、怎样建设”的问题。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邓小平本质论对实践的重大指导意义表现在:
(1)它继承了科学的基本原则,是探索道路的最重大理论成果之一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2)这一概括为我们坚持公有制又完善和发展公有制指明了方向。
(3)突破把计划经济等一些原本不属于固有的东西当作本质特征的传统观念。
(4)这一概括,反映了人民的利益和时代的要求,澄清了不合乎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模糊观念,摆脱了长期以来拘泥于具体模式而忽视本质的错误倾向,深化了对本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