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与学院有什么区别
大学和学院在办学规模、学科建设、专业数量、师资力量、占地面积等方面存在不同。
第一,办学规模不同。
根据教育部门发布的规定,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该在8000人以上,而且研究生人数要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而学院只需要全日制在校生人数在5000人以上就可以了,没有强制性要求必须设置研究生点,虽然说考研可以报考其他高校的研究生,但是相对于考本校来说,难度必然会更大一些,而且在复试的时候,导师对本校的学生也会更宽容,一般不会轻易刷下来。
第二,学科不同。
我国共有13个学科门类,分别是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其中学院要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而大学要拥有三个以上门类作为主要学科。所以,大学的学科选择范围更广一些。
第三,专业不同。
学院的主要学科门类下,要有三个以上的专业,专业也就是二级学科,而大学的主要学科门类下的普通本科专业要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而一级学科之下又会设置若干二级学科,所以大学可选择的专业会比学院多很多。
第四,师资力量不同。
因为大学办学规模大,而且开设硕士点,所以需要的师资力量更加庞大,大学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数量最少是400人,其中研究生学位的人应占到50%以上,而博士学位的人要占到20%以上,有正教授职务的人应该在100人以上。与大学相比,学院的师资力量就差很多了。要求教师总数大于280人,研究生学历的最低要求是30%,没有博士学位要求,正教授的人数最少是10人。由于师资力量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所以,大学的办学水平要高于学院。
第五,占地面积不同。
大学生均占地面积应达到60平方米以上,而学院占地面积应达到500亩以上就可以,除了占地面积的不同外,大学和学院的硬件设施要求上几乎是一致的。
综上,虽然大学在多方面都比学院好很多,但是挂名“大学”的学校不一定比“学院”的有实力,比如北京协和医学院、外交学院、新乡医学院,这些学校虽然名气不大,但实力却不容小觑。另外,大学也不是决定学生发展的因素,个人的努力才是决定你未来发展的核心。
二、大学与学院的含义
大学是一种功能独特的文化机构,承担着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重要使命。人们通常用“大学”泛指普通高等学校,实际上,普通高等学校除大学外,还有普通本科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独立学院等,其中,大学、普通本科学院、独立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层次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高等专科学校主要实施专科层次教育。
学院既可以是独立的学校,也可以是某所大学下属的二级学院组织,还有一些不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培训学校也称学院,本文所称的学院是指具有独立办学资质的学校。在中国大陆,学院主要是指经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学院、独立学院、普通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学院、成人高等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称为“××大学”或“××学院”,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教育。大学和普通本科学院在办学规模、基础设施保障、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学与科研水平等的设置标准上都有明确的区分。
对称之为“xx大学”的规定为,大学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5%。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等)、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大学应拥有3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中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每个主要学科门类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均不低于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总数的15%,且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的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在20个以上。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比例一般应达到50%以上,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数一般应不低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一般应不低于100人。除了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应达到“良好”以上,大学还应在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2个以上项目获得过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此外,大学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至少应达到500万元,其他类高校至少应达到3000万元;(2)近5年来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应有2个国家级奖励;(3)至少设有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和重点学科2个;(4)一般至少应具有10个硕士点,并且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
而对称之为“xx学院”的规定为,学院要求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5000人以上,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办学规模可以不受此限。在人文学科(哲学、文学、历史学等)、社会学科(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中,应拥有1个以上学科门类作为主要学科,主要学科门类中能覆盖该学科门类3个以上的专业。在建校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10人。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1人;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任教师1人。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估中应达到“良好”以上。
当然,以上只是部门规章的规定,实际上有些学院自愿申请升格称为大学,那就要满足部门规章的要求。但有些学院长期坚持自己的特色办学,不扩大办学规模,实际在业界的声望和办学水平并不比一些大学差,比如中央美术学院,虽然叫学院,但是在艺术生眼中,它就是和北大清华一样的大学,又比如外交学院,虽然规模小,确是培养外交官的摇篮。
另外,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以实施本科学历教育为主,部分独立学院经过教育部审批可以招收专科专业。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具有较高的教学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办学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