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钱一年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标准如下: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中兴通讯公司联合办学专业学费7800元/年。
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集高职、中职、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指定的新疆唯一 一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院校,并入选全国优质职业院校创建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院下设有9个分院,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训、实验研究室;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41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323人,高级职称教师77人,“双师型”素质教师179人,博士、硕士113人。建有标准化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公寓、餐厅等各类现代化设施;现有6500多万元的教学仪器和实训设备,藏书40余万册。
学院积极推行“两轮复合式”、“三轮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在自治区名列前茅;毕业生“双证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6%。
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将学院办成兵团一流、国内领先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八)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学校普通类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直升高职(专科)考试实施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及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四章 新生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生,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中兴通讯公司联合办学专业学费7800元/年。
第十五条 住宿费每人600元/年。
第五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六条 学院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对品学兼优、创新创业及家庭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分别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学院奖学金5000元/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困难助学金1000元/年);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进行查询。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传真:0993-2059596
网 址:http://www.shzv.edu.cn
联系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832000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简介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2004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是一所集高职、中职、技工、成人、培训教育于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享有“中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院校”的美誉,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首批国家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建筑行业紧缺人才实训基地”“兵团对外派遣劳务人才培训基地”“国家首批有色金属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学院自组建以来,始终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的办学宗旨,始终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始终坚持“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的办学方向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育人方式。
目前学院领导班子有7人,现设7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科研处、保卫处、计财资产处),2个群团机构(工会、团委),8个教学单位(机械电气工程分院、水利建筑工程分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分院、轻纺化工分院、信息工程分院、成人与继续教育分院和技能培训分院),6个科研附属机构(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社会科学基础部、思政部、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编制416人,在编教职工340人,专任教师292人,其中高级职称69人,硕士学位65人,评选专业带头人8名、骨干教师45名,2人获师市拔尖人才。设立劳模创新工作室、院士指导站和大师工作室,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学庚为学院客座教授,聘请国务院特贴专家杨建利为大师工作室首席大师。近三年立项国家级、省部级课题10项,共发表论文近300余篇,获得国家产权局专利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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