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知识

西华大学学费多少钱一年

发布时间:2023-09-14 05:14:37

一、西华大学学费多少钱一年

西华大学学费标准如下:理工类专业4100元/年、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类专业3700元/年、建筑及城规类专业55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6000元/年、音乐专业8000元/年、表演、编导、作曲、美术专业10000元/年等,具体完整学费设置见下文。

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学费


1.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
文法经史哲管、教育类学术型研究生元/年.生7200同上
其他类学术型研究生元/年.生8000同上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翻译元/年.生8000同上
工程类元/年.生8000同上
3.非全日制研究生


工程类元/年.生8000同上
4. 普通本专科生学费

川价费〔2004〕118号

川教〔2007〕190号

理工类元/年.生4100同上
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类同上3700同上
建筑及城规类同上5500同上
艺术设计元/年.生6000同上
音乐同上8000同上
表演、编导、作曲、美术同上10000同上
高等学校学费同上12000川财综(2013)65号
5. 成人本专科学费

川价费〔2004〕118号

川教〔2007〕190号

(1)成人全脱产(含进修)


理工类元/年.生4100同上
文法经史哲管农体、师范类同上3700同上
建筑及城规类同上5500同上
艺术设计元/年.生6000同上
音乐同上8000同上
表演、编导、作曲、美术同上10000同上
(2)成人函授、半脱产、重新学习学分按上述标准50%执行

同上
二、住宿费

川教〔2007〕190号
1. 4人间带卫生间元/年.生1200同上
2. 6人间带卫生间同上1000同上
3. 4人间同上1000同上
4. 6人间同上900同上
5. 8人间及以上同上800同上
三、考试考务费

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
1. 大学英语四级元/生35同上
2. 大学英语六级同上37同上
3. 大学英语二、三级同上25同上
4.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元/次50(学生:25)同上
5.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二级、三级报名考试费每生每级80同上
6. 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费(四级)每生100同上
7. 高校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元/生80同上
8. 高校艺术体育专业报名考试费(包括高校自主招生艺术、体育、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每生每专业200同上
9. 高考报名考试费(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测试)每生130同上
10. 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同上
11. 境外自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费每生600同上
12. 自学考试报名考务费(包含应用型专业)每科35同上
13.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一级B、一级、二级)每生每级80同上
14.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四级)每生每级100同上
15.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NET)每生每模块80同上
16. 计算机应用能力一、二、三级报名考试费每人每次25同上
1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高级含答辩费80元元/人320川价费(1999)265号
18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审:中级含答辩费60元元/人200川价费(1999)265号

二、西华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西华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西华大学,英文译名 X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623

办学地址:

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

彭州校区: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

人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以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六条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教学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西华大学成立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与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本、专科招生委员会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录取原则、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有:电子信息类(通信工程、信息工程)、自动化类(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设计学类(艺术与科技、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质量与安全、酿酒工程)、航空航天类(飞行器适航技术、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国际教育)、土木类(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按专业类招生学生在完成专业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西华大学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 学校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实行“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方向)专业具有行业背景招收男生所占比例较大外,其余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其中:四川省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40分及以上;四川省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20分及以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对投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若考生投档成绩不含小数位,投档成绩整数位相同时,则依次按文化总成绩、语文、外语、综合、数学成绩高低确定先后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又无法满足其它专业录取条件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校后本科教学主要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专科统一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教学。

第十八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具备一定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需加试素描,不合格者转入同批次其它相关专业学习;舞蹈学、表演、舞蹈表演、体育教育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二条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提供相应奖、贷、助学金支持。

第二十五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被确认为不合格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新生,学校组织专家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和复核,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需求,舞蹈表演专业分为舞蹈表演、体育舞蹈表演两个方向培养,其中,舞蹈表演方向在音乐与舞蹈学院培养,体育舞蹈表演方向在体育学院培养。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分为先进运载动力、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四个方向培养,其中,先进运载动力方向在汽车与交通学院培养,流体机械及工程、电厂动力系统及自动化两个方向在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培养。

第二十七条 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开设“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五个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专业,仅面向四川省招生,设置单独招生代码5509;“高端技术技能型本科”入学后不能转专业,四学年都在联合培养学院就读。“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为西华大学与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港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培养专业。

第二十八条 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 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二十九条 学校收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

邮政编码:610039

招办电话:028-87720918/87720097

学校网址:http://www.xh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zb.xhu.edu.cn

第三十一条 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9599

第三十二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西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招生章程由西华大学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西华大学简介

西华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四川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绿化先进单位。

学校始建于1960年,时名四川农业机械学院,是当时全国7个大区布点建立的农业机械本科院校之一。1978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为省属重点大学。1983年更名为四川工业学院。2003年四川工业学院与成都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华大学。2008年四川经济管理学院整体并入西华大学。

学校1982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校本部位于成都市金牛区土桥金周路999号;彭州校区位于彭州市天彭镇南大街276号;人南校区位于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37号;宜宾校区位于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三段1号。校园面积共4000余亩,图书馆面积5万余平方米,纸质文献260余万册,电子书刊800余万册,是全国收藏《中华再造善本丛书》的100所高校之一。

以上数据来源于:http://zb.xhu.edu.cn/

95%的人继续看了

其他人推荐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