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华东政法大学学费多少钱一年
华东政法大学学费标准如下: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
二、华东政法大学2020年招生简章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 |||
一、院校全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长宁校区地址为万航渡路1575号;松江校区地址为龙源路555号。2020年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 ||
三、层次 | ■ 本科□ 高职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华东政法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执行部门,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 ||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以及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招收女生比例不超过15%,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执行,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2020年学校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 ||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 预留计划为学校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 ||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学校本科招生专业对入学外语考试的语种要求为: 日语(涉外法商)日语或英语 德语(涉外法商)德语或英语 英语(涉外法商)英语 翻译(涉外法商)英语 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入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1.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侦查学专业:学校不单独组织且不采用公安类院校的政审、体检和面试,录取时参照教学司[2003]16号文件公安类专业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为: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在实际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身体条件要求; 2.除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个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考生可同时填报。 一、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并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在专业录取时认可考生已计入投档成绩的所有加分项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过20分。 二、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已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进行专业录取。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依次进行比较予以录取。对上海市同分考生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学校招生要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该省(市)招办规定为准;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 学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国家专项计划批次以及特殊类型招生项目(含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以及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录取规则均参照普通类型招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三、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学校在江苏省录取时,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BB(含)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江苏省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四、提前批次侦查学专业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学校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结合考生身体条件,按缺额计划数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结合考生身体条件,进行征集志愿。 普通本科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未完成的缺额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经过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学校将未完成计划调配至其他省份。 | ||
十二、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法学,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 ||
十三、资助政策 |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1.招生办公室:负责接待录取信息的查询 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接待地点长宁校区六三楼106室 电 话021-62071533 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 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志楼A210 电 话021-57090220 2.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信访接待等工作 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接待地点长宁校区4号楼108室 电 话021-62071778 2020年7月31日以前、9月4日以后 接待地点松江校区明镜楼B402 电 话021-57090496 | ||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ecupl.edu.cn 招生办网站:zsb.ecupl.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7090220 | ||
十六、其他须知 | 学校招生以按大类招生和按专业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法学类、法学类(卓越人才实验班)大一阶段进入文伯书院进行通识培养,其他专业大类在其所在学院进行大类培养。大类招生专业在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 自2020年起,学校以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为依托,在部分专业中推行与法学专业复合的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项目实行学分制,基准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学校已有规定年限。双学位项目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按照学校公布标准执行。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双学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以各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
三、华东政法大学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5万余平方米;有各类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近1300人;设有22个学院(部),180余个科研机构;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予权,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37个二级学术学位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点(领域)、24个本科专业,以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各1个。学校积极推进智库培育和建设,提升知识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是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上海市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中国(上海)自贸区法治创新研究基地、法律文明演进研究基地是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华东检察研究院是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共建的司法智库研究机构,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院、政府体制改革与监管模式创新法治保障研究中心、经济法律战略研究院是上海市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理研究院是上海市高校知识服务平台。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全国五强;2016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获评A级,政治学获评B级。近五年来,国家社科基金法学类项目、司法部项目立项数多次获得全国第一,国家级重大课题立项数在全国政法高校中居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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