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16 22:25:57

  一、学院概况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开放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4129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实行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占地共1000余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主校区在贵阳市观山湖区。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现有5个特色分院(轨道交通分院、城乡规划建设分院、装备制造分院、磷煤化工分院、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10个系(城市轨道交通系、机电技术系、财政经贸系、信息科学系、旅游管理系、生化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艺术系、农林水技术系、资源勘查工程管理系)、2个市级中心(数控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2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磷煤化工职业教育集团、装备制造职业教育集团)和2个省级大师工作室(电工电子、数控加工),其他教学机构有基础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部、思政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培训部、实训中心等。

  在改革发展进程中,学院按照“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面向未来,开放发展”、“服务地方,特色发展”的三大战略,秉承“突出办学特色、服务地方经济、加强对外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理念,主动适应市场,加大与企业联合办学的力度,与相关行业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战略联盟,建立“校厂一体”的实习实训基地,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和执行人才培养方案,通过“预约就业“、“订单培养、工学结合”、“校中厂、厂中校“、”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使学生入校即明确了就业方向(或就业单位),毕业就能到岗实现就业,实现了“招生与就业同步”,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实现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重点突破,凝练出创新性的办学模式:“行业+企业+学院”的轨道交通分院模式;“园区+特大型企业+学院”的磷煤化工分院模式;“园区+支柱产业+学院”的装备制造分院模式;“企业+境内外大学+学院”的食品药品生产与检测分院模式;“企业+学院”的“校中厂”模式。

  学院通过努力,不断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2012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估”和“大学生思想政治评估”,2013年通过了教育部高职专科评估委员会对我院申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评审,成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现有教职工607人,专职教师428人,教授6人,副教授155人,博士、硕士120人,“双师”素质教师236人;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

  我院建有贵州省第8、66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贵州省安全生产三级培训中心,并拥有贵州开磷集团第14、22、4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合作权限,让学生“多证多能”,有利于就业。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都在95%以上。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毗邻贵阳市金阳客车站、贵阳高铁北站、贵阳市奥体中心、金阳碧海花园、贵州省武警总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快捷,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我院今年招生人数及分专业计划详见各省、市(区)高考招生目录。

  招生对象:面向具有贵州省普通高考、中职单报高职考试资格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为主要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录取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察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举报申诉电话:0851—87981934。

  四、招生专业

  学院开设有城市轨道交通(铁道、城市轨道)专业群、城乡规划建设专业群、财贸与信息技术专业群、食品药品与化工专业群等四大专业群46个高职招生专业。其中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装备制造类、磷煤化工类、旅游服务类、食品制药类、航空服务类、艺术设计类、地质矿产类等大部分专业都实现了“校企合作”、“订单招生、定岗就业”。

  城市轨道交通(铁道、城市轨道)专业群专业有: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信号、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机电设备维修、机电一体化技术(轨道机电设备维修方向、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方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3D造型与模具制造方向)、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旅游管理、旅游管理(铁道客运方向)、酒店管理、酒店管理(中加合作办学方向)、航空服务、空中乘务;

  城乡规划建设专业群专业有: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园林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工程地质勘查、钻探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广告设计及制造、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财贸与信息技术专业群专业有: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跨境电商方向、网站(店)运营方向)、市场营销、市场营销(铁道客货运管理方向)、物流管理、物流管理(铁道物流管理方向)、文秘(商务文秘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加合作办学方向)、软件技术(软件开发与应用技术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3G/4G移动通信技术方向)、电信服务与管理;

  食品药品与化工专业群专业有: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方向、绿色食品检验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方向、功能性食品加工技术方向)、生物制药技术(中药与民族药制药方向、药物制剂方向)、药学、非金属矿开采技术(采矿设备维修方向)、化工装备维修技术、应用化工技术。

  五、录取原则

  (一)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属高职专科录取批次院校。艺术类(美术)专业在贵州省提前批次录取,高职专科在各省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二)按照国务院、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我院招生类型有:普通高考、单独招生、中职推优、中职单报高职、五年制转录、3+2转录等。

  (三)各专业录取要求:

  1. 铁道、轨道交通类专业:

  根据行业用工要求,报考铁道、轨道交通类专业均要求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斜视;同等条件下,有各种特长(体育、声乐、舞蹈等)者优先录取。

  各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1)铁道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专业招生要求:

  驾驶方向限招男生,要求裸眼视力5.0以上,身高168cm以上;检修方向要求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女生不超过10%)。

  (2)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旅游管理(铁道客运方向):

  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铁道工程技术

  限招男生,身高1.65米以上。

  (4)电气化铁道技术、铁道通信信号

  矫正视力5.0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女生不超过20%。

  (5)其他加铁道、轨道方向的专业

  矫正视力4.8以上,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6米以上。

  2. 航空服务类专业

  (1)空中乘务

  身高:女生163cm—172cm(净高);男生173cm—185cm(净高); 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无晕船晕车史;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胎记、皮疹、体斑以及色素异常,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型腿;无精神病家族史和精神异常表现;无传染性皮肤病(如灰趾甲、银屑病等)、无其他内科疾病;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弱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2)航空服务

  身高:女性160cm—172cm(净高);男性170cm—185cm(净高); 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四环素牙、无口吃口臭、无腋臭、无听力障碍;面部及身体暴露部分无明显瘢痕;无精神病家族史、传染性疾病和其他内科疾病;视力:男生裸眼视力不低于0.7,女生校正视力不低于0.5;无弱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3)航空机电设备维修

  限招男生,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残疾,无弱视斜视、无色盲色弱。

  3. 旅游类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听力正常,男生身高1.60米以上,女生身高1.50米以上。

  4. 艺术(美术)类

  原则上要求有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

  5. 化工类专业

  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弱视斜视,开阳县、息烽县失地农民子女优先录取;根据企业定岗订单招生安排,有女生人数限定。

  (四)学院原则上在投档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投档比例按《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五)学院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1. 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

  2. 贵州省(或考生生源省)政策照顾项目;

  (六) 学院招收中职单报高职、中职推优考生。对专业技能突出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 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在退档时,原则上退出相对低分的考生档案,确保高分考生录取。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一)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奖励及资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500元/年,二档3000元/年,三档2500元/年;

  4.学校按照上级教育机构相关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自定。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八、其他

  1.学院严格遵守和执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纪律规定,对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单位及个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和相关网站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yvtc.edu.cn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gyvtc.edu.cn—招生就业—招生信息

  九、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若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 本章程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7981901(兼传真),87981902,87981903

  招生就业咨询邮箱:gyvtczjc@163.com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南路609号

  邮 编:5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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