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南京审计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20 00:22:32

  院校全称:南京审计学院

  院校代码:11287(国标) 1119、1619(江苏省)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南京审计学院是我国审计高等教育发源地之一。学校以审计为品牌,经、管、法、文、理、工等学科相互支撑,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协同发展,是教育部、财政部、审计署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高等院校。

  一、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3. 科类要求:

  文科类——英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理科类——工程管理、经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金融工程、金融数学、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软件工程、工程造价;

  文理兼招类——审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投资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财政学、税收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物流管理、法学、法学(法务会计)、法学(法务金融)。

  4. 录取办法:

  (1)江苏省内

  1、对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本一文科AB、本一理科AC;本二BB;必测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技术科目等级需达到合格。

  2、对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分(AA加1分;A+加1分;AA+加2分;A+A+加4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奖励分后进行排序,再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安排专业(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同分情况下,理科考生按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数学分(含附加分)排序;文科考生按语文(含附加分)、外语两门科目总分排序,两门总分也相同则按语文分(含附加分)排序。

  (2)江苏省外

  1、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2、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文件政策规定为准。

  (3)其他要求

  英语专业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无口吃现象;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无口吃及语言障碍现象。

  二、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 我校录取新生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2.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除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等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外,我校制定了奖学金、助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励办法等相关政策,主要包括审计长奖学金(国家审计署设立) 10000元/人、校长奖学金2000-10000元/人、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200-1500元/人等奖项,学生获奖(助)学金面为60%左右。

  三、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四、其他说明

  我校对部分专业类如:1、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2、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3、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实行“大类培养”,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学生,大二下学期可申请在专业类内调整同批次专业。具体遵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并按学校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五、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雨山西路86号 邮政编码:211815

  联系电话:025-58318196、58318198

  传 真:025-58318198

  电子邮件:zsb@na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a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sc.nau.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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