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0849
高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校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一、学校概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创建于1979年,原为军校,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江苏省首批5所高职学院之一,2011年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080亩。学校新老校区连片建设,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和“江苏省花园式学校”。
学校共有8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53个工管文经类专业,其中拥有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25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有“建筑施工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被评为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设有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在籍学生6500余人。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师与学生同住一个校园,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氛围浓厚。
学校坚持以“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充分发展”为宗旨,全面实施“分类培养、分层教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进入江苏省内本科院校、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学习的毕业生比例高达17.2%。
学校先后与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合作共建16家企业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急需的各类技术应用型人才。其中,与中煤建设集团联合成立的“中煤建设学院”,开办矿井建设专业四年制教学班,学生在集团内就业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首届毕业生90%获得学士学位。学校在省内外建有近400多家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主要面向江苏省和华东地区就业,有很多毕业生已在中建八局、中铁十局、中煤建设集团、中南集团、龙信集团、徐工集团、万科集团等知名企业建功立业,其中许多已担任企业高管、技术主管等职务。
学校在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新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华东地区部分中心城市建立了33个校友分会,为毕业生持续发展搭建了广阔平台。教育部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全国高职院校第1名。据国内权威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公司调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酬、对就业现状的满意度等各项数据均排江苏省同类院校前列,均高于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校友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的比例列江苏省同类院校第1位。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青年报首次评选的“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先后多次报道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
学校面向江苏、上海、广东、四川、辽宁、江西、新疆等25个省招生4500人。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
以高考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逐个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安排完毕后,才考虑成绩仅次于他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理工科比较数学,文史科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加分投档考生。
三、奖贷助学措施
1.助学
①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到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如所在地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的,可报到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④按有关规定,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3000元/人?年。
2.奖学
①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2000~6000元。
②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每个学期均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最高额3000元/人?年。
③单项奖:学校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400~800元。
四、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类文科专业 4700 元/年、工科专业 5300 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
五、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889009)。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六、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又未请假者,按其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230 0516-83888688、83889021
邮政编码:2211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电子信箱:zsb@jsjzi.edu.cn
微信号:jsjzizs
江苏建院煤炭类对口单独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0849
高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校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一、学校概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创建于1979年,为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1983年7月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更名为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划归江苏省管理,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月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为江苏省唯一一所建筑类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教育部高职专科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教育部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试点和江苏省特色专业试点高校,是中央财政支持的煤矿安全技术实验实训基地和教育部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建设单位,学校排名全国100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前40强。
作为原煤炭院校,以矿井建设和矿山机电等为代表的煤炭类专业,有着三十多年的办学历史和成熟的办学经验。多年来,学校以严谨、扎实的办学态度和对社会、对企业、对学生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培养了一大批专业知识扎实、吃苦耐劳、严谨细致、踏实肯干的煤炭行业优秀毕业生,在苏、鲁、豫、皖、晋、蒙、冀、赣等省份的煤炭企业享有较高的声誉,目前,绝大部分毕业生都成了煤炭企业的技术骨干,很多毕业生还走上了矿、处级管理岗位。
学校与中煤建设集团联合成立的“中煤建设学院”,开办矿井建设专业四年制教学班,学生在集团内就业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2014届首届毕业生90%获得学士学位。据统计,煤炭类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即可获得2000~4000元每月的生活补贴,80%以上的学生留在国有大型煤炭企业工作。
教育部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统计局社会调查,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全国高职院校第1名。据国内权威第三方调查公司--麦可思公司调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专业对口率、薪酬、对就业现状的满意度等各项数据均排江苏省同类院校前列,均高于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校友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的比例列江苏省同类院校第1位。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中国青年报首次评选的“全国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100多项荣誉称号。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等先后多次报道学校的成功办学经验。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矿井建设30人
矿山机电30人
三、录取原则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在各省级高校招办确定的“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3.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总成绩从高到低,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同等条件下采矿综合分高者优先。
四、奖学金
①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2000~6000元。
②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每个学期均设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最高额3000元/人?年。
③单项奖:学校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400~800元。
五、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5300元/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