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19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20 05:30:52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 专科

  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9.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0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574.978595万元,图书7.7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10105

园艺技术

3年

620405

电子商务

3年

630108

针灸推拿

3年

630405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630406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

3年

650102

社区服务与管理

3年

660216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3年

670101

艺术设计

3年

670118

美术(书法)

3年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

  1.针灸推拿、电子商务、园艺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残疾人方向)、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40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3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美术(书法方向)专业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800元/学年。

  注:学费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二)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1、助学金政策

  (1)中央财政确定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0%。大专第一、二学年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比例为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通过争取财政部门专项助学项目、社会爱心募集助学资金,以帮助解决贫困学子的生活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奖学金政策

  (1)大专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2%,5000元/生。

  (2)学校奖学金:三年制大专: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15%。

  六、获奖说明

  1.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考生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的相关政策。

  5、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

  7、特殊招生类型:单考单招

  (1)报名方式: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需本人到本校报名采集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视障、听障、肢体障碍考生除上述办法外,也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或县区残联教就部报名。

  (2)报名条件:具有应往届中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普教及特教学校的毕业生。

  (3)报名材料:高中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考生需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邮寄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报名登记表在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自行下载或到校索取。

  (4)考试形式: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领取考生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录取:

  ①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每个专业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录取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适当调剂。

  (6)学籍注册: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录取名单进行学籍注册。

  (7)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时间

招生

计划

制定招生计划草案

3月1-5日

上报院领导办公会并审批

3月6-14日

上报给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并审批

3月25日

招生

宣传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生源调查摸底

3-4月

做好学校有关招生宣传政策的解答工作

3-4月

在各地进行招生宣传

1-4月

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

1-4月

发放招生简章、招生样题及考试复习大纲

3-4月

接受考生报名材料并制作考生档案

1-4月

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4月初

准考证领取

凭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4月20日

招生考试

单考单招

4月22日

单招考生录取

5月10日前

录取

通知

学校与考生联系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5月中旬

核实考生报到人数并确认未报到考生是否就读

9月

录取

备案

新生图像信息采集

9月中旬

制作考生录取名册数据库

9月中旬

上报校办公会审批

9月20日

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9月末、11月末2次。

 (8)录取标准

专业名称

录取

分数线

备注

三年制大专

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保健 )

100

满分400、语文150、数学150、专业课100

艺术设计(工艺美术)

100

电子商务

100

社区管理与服务

100

园艺技术

100

康复治疗技术

120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120

美术(书法方向)

100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

100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联 系 人:张老师15940206578 王老师15840232399

  陈老师15804051519 于老师13940062240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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