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东陵区祝家镇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 专科
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期限为3年。
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9.1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0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9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574.978595万元,图书7.7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510105 | 园艺技术 | 3年 |
620405 | 电子商务 | 3年 |
630108 | 针灸推拿 | 3年 |
630405 | 康复治疗技术 | 3年 |
630406 |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 | 3年 |
650102 | 社区服务与管理 | 3年 |
660216 |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 | 3年 |
670101 | 艺术设计 | 3年 |
670118 | 美术(书法) | 3年 |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一)学费收取标准 :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收费。
1.针灸推拿、电子商务、园艺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残疾人方向)、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专业4000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3000元/生/学年;艺术设计、美术(书法方向)专业6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800元/学年。
注:学费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二)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三)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1、助学金政策
(1)中央财政确定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比例为在校学生的10%。大专第一、二学年一等4000元/生/年,二等2500元/生/年,比例为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实际拨付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通过争取财政部门专项助学项目、社会爱心募集助学资金,以帮助解决贫困学子的生活困难,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
2、奖学金政策
(1)大专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比例为2%,5000元/生。
(2)学校奖学金:三年制大专: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获奖比例为一等奖学金5%、二等奖学金10%、三等奖学金15%。
六、获奖说明
1.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考生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照顾录取规定的相关政策。
5、高考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
7、特殊招生类型:单考单招
(1)报名方式:参加单招考试的学生需本人到本校报名采集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视障、听障、肢体障碍考生除上述办法外,也可携带报名材料到市或县区残联教就部报名。
(2)报名条件:具有应往届中职、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普教及特教学校的毕业生。
(3)报名材料:高中毕业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残疾考生需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及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登记表邮寄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报名登记表在学校网站http://www.lntjw.com自行下载或到校索取。
(4)考试形式: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及毕业证原件领取考生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5)录取:
①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每个专业根据考试情况设定录取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②录取后不再调换专业。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进行适当调剂。
(6)学籍注册: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录取名单进行学籍注册。
(7)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时间 |
招生 计划 | 制定招生计划草案 | 3月1-5日 |
上报院领导办公会并审批 | 3月6-14日 | |
上报给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并审批 | 3月25日 | |
招生 宣传 | 全省特殊教育学校生源调查摸底 | 3-4月 |
做好学校有关招生宣传政策的解答工作 | 3-4月 | |
在各地进行招生宣传 | 1-4月 | |
接待考生及家长咨询 | 1-4月 | |
发放招生简章、招生样题及考试复习大纲 | 3-4月 | |
接受考生报名材料并制作考生档案 | 1-4月 | |
通知考生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 4月初 | |
准考证领取 | 凭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 4月20日 |
招生考试 | 单考单招 | 4月22日 |
单招考生录取 | 5月10日前 | |
录取 通知 | 学校与考生联系并寄送录取通知书 | 5月中旬 |
核实考生报到人数并确认未报到考生是否就读 | 9月 | |
录取 备案 | 新生图像信息采集 | 9月中旬 |
制作考生录取名册数据库 | 9月中旬 | |
上报校办公会审批 | 9月20日 | |
上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 9月末、11月末2次。 |
(8)录取标准
专业名称 | 录取 分数线 | 备注 |
三年制大专 | ||
针灸推拿(中医康复保健 ) | 100 | 满分400、语文150、数学150、专业课100 |
艺术设计(工艺美术) | 100 | |
电子商务 | 100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100 | |
园艺技术 | 100 | |
康复治疗技术 | 120 | |
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方向) | 120 | |
美术(书法方向) | 100 | |
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工艺技术方向) | 100 |
(9)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联 系 人:张老师15940206578 王老师15840232399
陈老师15804051519 于老师13940062240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