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辽宁理工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19 11:11:30

  辽宁理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理工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八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11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89万平方米;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95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17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160.36万元;图书66.9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部分专业外语语种要求:学院所设英语、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日语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日语和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部分专业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学院所设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日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男女比例要求:学院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经济学

经济学

030101K

法学

4

法学

法学

040202K

运动训练

4

教育学

教育学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4

教育学

教育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文学

文学

050201

英语

4

文学

文学

050207

日语

4

文学

文学

050301

新闻学

4

文学

文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4

文学

文学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工学

工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1K

工商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2

市场营销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3K

会计学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601

物流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801

电子商务

4

管理学

管理学

120901K

旅游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30202

音乐学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310

动画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3

环境设计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4

艺术学

艺术学

130401

美术学

4

艺术学

艺术学


  专科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620203

会计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3

670304

影视多媒体技术

3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评定并发放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及政府奖学金;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对孤儿大学生、受灾地区学生进行学费及宿费的部分减免等。

  六、招生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05%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在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没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接受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普通类专业进档的考生,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提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6、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环境设计、动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省外艺术类考生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院影视多媒体技术专科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对于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在辽宁省及省外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乘以70%加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30%得到的综合成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数未达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第二志愿和服从志愿,额满为止。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外语成绩要求:外语成绩省内有最低控制分,具体分数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省外不限。

  7、体育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学院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训练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学院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统考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统考成绩得到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8、联系电话:0416-798019579801097980093

  传真:0416-7980108

  网址:www.bhuwlxy.edu.cn

  邮箱:bhuwl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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