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发布时间:2023-09-21 14:41:38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邮政编码:110122)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年。

  6、办学性质: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除工程测量技术、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绘)、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道桥工程检测技术方向)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3

520102

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

3

520107

公路监理(安全工程方向)

3

560303

基础工程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40604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数字测绘方向)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560302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3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520110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3

520112

公路机械化施工技术

3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610402

印刷技术

3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

580403

汽车电子技术

3

580406

汽车整形技术

3

580414(辽)

汽车定损与评估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620107

保险实务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理赔方向)

3

620107

保险实务(保险经纪方向)

3

52030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620401

市场营销

3

520101

公路运输与管理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520605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20606

港口与航运管理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303

计算机通信(交通信息技术方向)

3

590109

图形图像制作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3

590108

软件技术(WEB应用开发方向)

3

670112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670305

影视动画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640107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到40%,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文化课总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在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后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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