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子进入我校就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精神,我校继续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审核、测试认定工作。
(三)学校普通本科招办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审计学、劳动关系、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哲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英语。
三、招生计划:占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省份确定的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一)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二)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成绩优良,品学兼优。
五、报名
(一)时间:4月15日起至5月5日止。
(二)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
(三)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阳光高考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要求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填报西南政法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完成网上报名申请。
(四)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须于5月5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寄送邮戳在5月5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2.连续3年就读的学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考生所在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学生个人申请陈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能力素质、个性特长及选择报考专业的理由、未来规划及设想等;
6.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可展现学生成长环境、综合素质及学业能力的其他材料。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测试资格审核
报考我校且经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考生情况及培养潜质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3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和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202.202.80.68)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七、准考证领取
(一)考生登陆全国“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打印准考证或6月14日下午自行前往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集美楼3015室领取。
(二)需携带的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八、测试安排
(一)测试科目
测试形式为面试和笔试相结合,以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表达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以及对社会生活及其热点问题的关注度、敏感度和认识的敏锐度。
(二)测试时间:6月15日
(三)测试地点:渝北校区,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具体测试地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告。
(四)测试成绩
测试综合评价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我校对参加测试考生以测试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高低为序进行排名。
(五)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学生本人进行申请,提供高中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和交通票据,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
九、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参加测试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低,并兼顾各省份生源人数比例情况,提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入选考生资格名单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上网公布。
(二)录取原则:凡被我校确定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排名,学校予以录取。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及招生计划情况,合理安排专业。
(三)凡被我校确定为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农村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在考生所属省(区、市)有招生计划的有效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
(四)执行各省级招办对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合格考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
十、监督机制
(一)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规范过程管理,公开录取结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监督电话:023-67258493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核成绩及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20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电子信箱:xsczsb@swupl.edu.cn
咨询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9
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