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国际金融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国际金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招英语、日语考生。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全色盲的学生不能报考本校财经类专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和其它志愿考生;
3.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设定3分专业级差分数。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1)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2)相关成绩按照语文、英语、数学的顺序排序,考虑成绩较好的考生。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jgz.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电话:0431-853600878537480985306531(传真)
联系人:宫老师,马老师。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高考招生简章
长春财经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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