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为120%,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校可根据录取情况对服从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
4、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外省市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院承认考生本省美术统考成绩或其它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加试成绩,不在外省市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四章:附则
1、学历:计划内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2、住宿费:空调6人间3000元/年、高档4人间4600元/年;
3、咨询电话:010-51631600、51631627、51631234、51631235 传真:010-51631601
4、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20号 邮政编码:102200
5、学校网址:Http://www.hju.org.cn
6、乘车路线:北京站乘地铁至东直门换乘地铁13号线到龙泽站下车,乘昌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德胜门乘345或919路至沙河,换乘21路公交至汇佳南门即到。
高考招生简章
长春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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