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学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是国家部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 学校位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太平园校区三个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及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及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西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5522015,8552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