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国标代码为12651。
第三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是由湖南商学院申请举办,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家教育部审定确认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生毕业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文凭,即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士学位。毕业后享受国家普通本科毕业生待遇。
第五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学生的录取和毕业分别进入国家教育部在校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普通本科学历电子注册系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湖南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制定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九条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面向全国16省(市、区)招生,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地组织的口语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方能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以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为宜。
第十一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第十二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湖南省考生专业成绩以湖南省联考成绩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当年度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学院视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五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可降一个分数级差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同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如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优先录取英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十八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http://www.hnuc.edu.cn,招生咨询电话0731-88686693、88686694、88765888,投诉电话0731-88689012。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予以退回。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内未办理报到手续且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入学注册。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基金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各项代收费(含教材费、学生体检费等)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立由综合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组成的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在某些方面取得特殊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此外,学院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优秀学生还可享受国家级奖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湖南商学院北津学院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学(本科类)
经济学专业(连锁经营方向)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建设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与知识,熟悉现代西方 经济学理论,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了解当代中国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富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能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 连锁经营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和经营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党和国家的经济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了解中外经济发展的 历史和现状;熟悉并具有经营和管理连锁经营企业的基本经济理论知识和技能;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社会经济调查、经济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 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
三、主要课程
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政治经济学、会计学、管理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产业 经济学、贸易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电子商务概论、消费经济学、消费行为学、市场营销学、零售学、财政与税收、连锁经营原理、零售模拟实习。
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有关政策,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经济法学、司法写作、律师与法律顾问、法律英语等。 适应工作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大中专院校从事于教学工作。
汉语言文学(本科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中英文秘书方向)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办公事务处理、公关策划、组织协调与人际沟通等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设备处理信息,有较强的中英文应用能力,能在中外企业从事文秘工作,亦能适应党政、司法、文化教育等机关单位秘书岗位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与分析方法;
2、系统掌握秘书学、公共关系学等基本知识,具备办公室日常事务管理、文档管理和会务组织能力;
3、了解秘书学理论前沿及相关学科发展动态,初步具有在本专业领域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
5、懂礼仪,具备谈吐文雅、大方的气质;具有较强的公关协调、交际沟通能力;
6、掌握一定的经济管理和商务活动知识,具有一定的商务策划、谈判、财务核算等能力;
7、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主要课程
管理学、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基础写作、行政管理学、公共关系学、传播学、秘书学、秘书写作、电子政务、档案管理学、文秘英语、商务英语、口才学、会计学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计算机科学、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应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 市场意识、团队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网络系统的开发、应用、管理和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主要课程:
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Java程序设计、数据库原理、算法设计与分析、软件 工程导论、编译原理、计算机组成原理、大型数据库系统、J2EE企业应用导论、电子商务技术、软件项目与管理、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等。
三、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C语言课程设计、数据结构课程设计、面向对象程序课程设计(Java)、网络工程课程设计、软件综合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等设计类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和计算机硬件设计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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