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视力有要求的大学、专业
有下列视力问题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考生视力的相关要求,摘要如下(仅供参考):
公安院校视力要求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须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须在4.8(0.6)以上。
军事院校视力要求
裸眼视力任一眼低于4.9(0.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指挥、潜艇、水面潜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1.0)者
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等专业。专科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及与以上专业相同相近专业。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0.6)者
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表演。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专业。
屈光不正(近视眼、远视眼或散光,下同)
任一眼视力4.8(0.6),度数大于400度
不能录取的专业: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任一眼视力4.8(0.6),度数大于800度
二、近视不能录取的专业:
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科、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运输、轮机工程、交通工程、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及医学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