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14 13:03:17

职责一: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

  1、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治保、调解、综治协管员以及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形式多样地精心组织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和综治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2、掌控维稳信息。依托综治办,以情报信息主导维稳工作,多层次,全方位组建公秘结合的维稳情报信息员队伍,及时广泛收集,分析研判涉稳情报信息,为镇党委、政府会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当好参谋助手。

  3、受理群众来访。统一受理群众来访来信,科学有序分流处置信访事件,及时反馈办信办访结果,方便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

  4、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

  5、加强社会管理。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教育与预防工作。

  6、落实防控措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7、指导平安创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与部署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8、组织专项整治。定期分析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排查治安乱点、摸清找准治安突出问题与症结,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9、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苗头、,要积极应对,科学有序组织协调,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苗头、。

  10、督导责任落实。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检查本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以及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职责二: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

  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在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村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认真落实上级维稳综治工作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制订本村综治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4、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本村的治安问题;

  5、做好消防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工作,防止发生山林、房屋等各类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

  6、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防止出现重新违法犯罪,发现有违法犯罪动向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流动人口治安责任制,关心、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流动人口信息,对流动人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8、组织、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法制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基层创建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9、完成镇党委、政府和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责三: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

  1、贯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处置辖区内的各类社会不稳定事件;

  2、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及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地区及突出问题联合整治,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形势,及时向镇乡(街道)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社情和难点、热点问题;

  3、组织相关部门对下级调解组织移送上来或直接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对突发性易激发的矛盾纠纷实行联合调解;

  4、组织对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包括基层调委会、治保会、帮教小组、村民小组、警务室)的管理和指导,不定期地开展工作检查,落实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开展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6、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措施,开展特殊人群维权援助工作;

  7、组织开展巡逻防范、禁毒、预防和处理邪教、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

  8、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控制好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9、综合协调中心以外有关部门,协助中心处理有关事项;

  10、协助本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职责四: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辖内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二、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以及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

  四、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公安、司法、信访、法庭等部门在联调工作机制中的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社区村、治保会、调委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协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

  六、认真做好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问题的,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提出实施领导责任追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

  七、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维稳、综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维稳综治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八、组织开展基层平安建设活动。牵头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日常工作。

  九、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综治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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