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以审美教育,注重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情感;
2、认真履行任课教师职责;
3、努力做到通过音乐教育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激发学生对美的爱好与追求;
4、注重以学生为主体,让学生在愉快的音乐实践活动(听、看、唱)中,主动地去发现、去探究,去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并在一定基础上创造音乐;
5、努力学习教育理论和音乐专业知识,理解、掌握教学大纲和教学目的,备好每一堂课,有计划地完成所教课程,了解、研究学生进步情况,做到因材施教、因时施教。
6、认真保管好音乐器材,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器材清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7、组织和开展兴趣组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及课外活动,并使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水平能力逐步提高。训练活动中,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保持清洁。
8、关心、了解国内音乐高考的教改信息和高考动向,及时向学生传递最新信息,积极传授高考经验以提高学生的应考能力;
9、协同其他艺术老师组织好校内艺术节。乐意接受组织、编排各类文艺节目等临时性任务。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教师、学生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