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为鼓励广大适龄优秀青年报名参军,提高兵员征集质量,7月30日,金川区政府、区人武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金川区征兵工作激励政策措施的通知》,对今年夏秋季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出台了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
《通知》明确,已经就业的“三支一扶”男性大学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岁的,今年被批准入伍后,现有岗位予以保留,工资照发,服满2年义务兵复员后,享受同等数额优待补助金;金川区干部职工子女和宁远堡镇、双湾镇农民子女中二本以上男性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的,今年被批准入伍并服满2年义务兵复员后,除享受同等优待补助金外,由区政府比照金川区已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
《通知》还明确,今年凡在金川区报名应征人员,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准迁手续,享受金川区入伍新兵待遇;户口不在金川区但在金川区报名的应征人员,应于政审工作展开前将户口迁入金川区。该政策仅适用于夏秋季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