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女兵征集公告
根据福建省度女兵征集有关规定,现将福州市女兵征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高中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入读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或自考类院校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年龄条件
年满17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三、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视力: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左/右眼视力不低于4.5/4.7,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左/右眼视力不低于4.5/4.6。
血液、肝功、尿检、心理检测等符合标准。
四、政治条件
热爱国防和军队事业,政历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无违纪违法纪录。直系亲属无刑事犯罪和其他政治性问题。
五、征集程序
实行网上报名征集,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实施。
六、报名时间方法
11月5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七、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结束后,应征女青年按照户籍所在地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初检初审,需携带以下证件、证明:大学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高校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在校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就读高校开具的正就读于该校的证明(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就读学校、入学时间、现在读年级、拟毕业时间和学制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需携带《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网上自行打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于该校的证明。
福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