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为我们大多数人的毕竟升学之路,考上理想的大学是每一位家长的期待每一位考生的梦想。但很多家长往往重视成绩,却忽略了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性,经常强调的一句话,这句话来形容高考志愿填报的重要性非常恰当:三分成绩,七分志愿,志愿填写比高考本身更重要。每年高考升学网小编都会收到很多福建高考考生关于志愿填报的相关问题咨询,今年福建的高考考生有了正式的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的平台和志愿填报的问题咨询的专有平台了,大家可以搜索聚志愿,进入官方模拟填报和志愿咨询问答等。
一、福建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网址入口
福建高考考生怎么进入福建高考志愿模拟填报系统呢,有2种方法,第一是通过百度搜索进入聚志愿网站,进行相关的模拟或者数据查询,也可以进入福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模拟填报,这里我们推荐大家使用聚志愿网站,数据覆盖齐全网页加载快。
当然考生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进入福建招生考试院的网站进入模拟,当然考生要看清楚福建招生考试院上面的很多说明,正确的模拟填报,程序比较繁多。
二、福建高考志愿模拟填报指南和使用方法
填写高考志愿首先要看招生形势。包括当年招生改革的一些重大举措、管理办法、全省各科类报考人数、各批次各科类招生计划数、录取比例等等。
填写高考志愿第二要看招生政策规定。比如录取批次的划分、录取办法、优录照顾政策、录取程序、投档办法、高考体检指导意见等。
填写高考志愿第三是看学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招生章程是填报志愿必读内容,主要介绍招生规则和录取要求。招生简章是高校为招生特意印制的宣传材料。
提前批志愿填报录取院校包括本科提前录取的部分普通高校、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及民航、空军招飞院校。
提前批志愿填报的方向主要为艺术、体育、军事、公安、武警和其他(侦察、治安、法律等)。
三、如何正确的填报福建高考志愿及注意事项指南
考生志愿的填报
第二十九条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高考成绩发布和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包括各批次征求志愿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志愿(包括征求志愿)填报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过程中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及时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
第三十一条 考生在志愿填报前,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规定以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志愿填报注意事项,参考高校的招生计划,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应认真选择、细心核对,确保志愿信息正确。因考生本人志愿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 取
第三十二条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须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三条 省招委会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三十四条 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高校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
第三十五条 录取期间,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应加强联络与沟通,及时做好平行志愿模拟投档(即高校生源分布统计)、投档比例的最后确定、特殊类型考生(如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的预先录取,以及网络、数据的安全防范等工作。
第三十六条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报送调档比例,按时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阅档、审核、预录、退档、上载考生电子档案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该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三十七条 高校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及征求志愿)的考生。
第三十八条 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高校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第三十九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四十条 招收保送生的高校应按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我省生源数据并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高校须按有关要求,于6月30日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我省生源有关拟录取数据和书面报告。
第四十一条 经批准,在全国统考前已被高校提前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以及其他类型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录取。
第四十二条 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允许降分:本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第四十三条 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原则上与高校自主招生同时进行。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之后、本一批之前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四十四条 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录取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须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册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第四十五条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核实。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
第四十六条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汇总后,形成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文档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第四十七条 经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省教育考试院按每生35元的标准向高校收取计算机网上录取费。
第四十八条 由于网络传输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遗留问题,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高校通过协商妥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各级招委会和高校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四、福建高考志愿填报相关文章分析
2020年福建高考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及提前批院校名单录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