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及入学考试军训转专业指南须知
随着大学通知书的陆续下发,大学新生报到日期也慢慢的临近。大学新生入学报到有很多注意事项和需要准备的东西,本文高考升学网为你准备了一些往年福建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报到的常见注意事项,以及新生入学军训、新生入学考试转专业等相关问题。具体福建师范大学新生报到时间和入学考试军训安排,需要以官方发布的新生入学指南为准,以下是2018年及往年信息仅供参考!
一、福建师范大学新生开学注意事项
一、报到时间
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
二、报到地点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报到,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报到。
三、新生报到材料
(一)请持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并附有关证明。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到注册时应一次性交清: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8张。照片背面应注明姓名、学院、专业。
2.组织关系介绍信。福建省内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或县级及以上教育工委,或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接收单位名称写“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省外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接收单位名称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报到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所在学院党委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并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团员档案均应转入福建师范大学。
3.新生档案材料(或报考材料)。新生报到时,须将本人档案材料(或报考材料)交所在学院(福建省内考生可持福建师范大学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领取本人纸质报考材料,福建省外考生按所在省份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生户口事宜
省内生源新生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新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迁移或不迁移均可。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报到时应携带个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应填写完整,注明身高、婚姻状况、宗教信仰、兵役状况、文化程度、血型及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迁移证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请于9月30日前在学校办理好户口迁移手续。
旗山校区的迁往地址: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路1号;
仓山校区的迁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 。
五、报到路线
新生报到当天,学校在火车北站、火车南站、汽车北站均设有“迎新接待站”,并备有车辆接站(08:00?17:00)。新生也可自行前往旗山校区或仓山校区,具体线路如下:
(一)从火车北站或汽车北站可乘坐20路、K1路、106路等公交车至仓山“师大”站下车,步行至仓山校区大门内“师大仓山校区”站(起点站),转乘43路公交车(43路公交车在仓山校区的首末班时间分别为06:30、20:40)至“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东门”站(终点站);此外,福州火车站可乘坐福州地铁一号线(首车06:30 - 末车22:30票价: 最高票价6元):福州火车站站、斗门站、树兜站、屏山站、东街口站、南门兜站、茶亭站、达道站、上藤站、三叉街站下车步行至上三路口公交站转乘公交47路、195路、188路、83路、115路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直达公交车:183快线、323快线,“火车站北广场”可直达“公交大学城总站”,(发车时间:183快线6:30-19:00,323快线6:00-19:00)。
(二)从火车南站可乘坐83路、124路至仓山“师大”站下车,步行至仓山校区大门内“师大仓山校区”站,转乘43路公交车至“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东门”站;此外,火车南站可乘坐福州地铁一号线(首车06:30 - 末车22:30票价: 最高票价6元):火车站南站站、胪雷站、三角埕站、城门站、排下路、黄山站、葫芦阵站、白湖亭站、三叉街站下车步行至上三路口公交站转乘公交47路、195路、188路、83路、115路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地铁一号线终点站为象峰站,请勿坐过站)
直达公交车:176路公交车,“火车南站”可直达“公交大学城总站”,(发车时间:7:00-19:00)。
(三)从汽车南站可在“汽车站(工贸中心)”站乘坐K1路至仓山“师大”站下车,步行至仓山校区大门内“师大仓山校区”站,转乘43路公交车至“大学城师大旗山校区东门”站。
(四)“福州汽车客运西站”和“公交大学城总站”位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西大门斜对面,可步行进入校区。
(五)以上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路及发车时间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实际为准。
乘坐飞机抵达的学生,可向机场问讯处询问乘车路径。
六、学费缴纳
(一)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号)第十三条文精神,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报到日时缴清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能参加学校课程学习和考核。因故(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按期缴纳费用的学生,应在注册报到日起一周内向所在学院办理暂缓缴交手续。
具体缴费流程如下:
1.微信搜索公众号“中国建设银行”。
2.点击屏幕下方的“悦生活”→“生活缴费”→点击公众号所发信息中的“点击这里,立即缴费”(蓝色字体)→选择“教育服务”项目→选择其中“学杂费”项目→选择“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后点击“下一步”。
3.输入学生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见到缴费项目。
4.核对学生信息无误后→点击“缴费”→输入“支付账号”:输入“建行卡卡号”;输入“证件号码后四位”:为支付建行卡卡主身份证号后四位→完成缴费。
5.本缴费流程仅支持“中国建设银行卡”缴费(也可由非学生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卡”代缴)。
咨询电话:0591-22867507
缴费时间: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20日
(二)如有同学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贷款材料时,请输入以下学校账户信息,户名:福建师范大学,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为保证贷款入账准确性,请务必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在贷款转账单的备注或摘要栏中注明贷款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
七、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报到时行李规范有序,请将行李逐一贴上标签(标签应注明姓名、学院、专业)。请随身携带报到所需证件,以免托运的行李在报到当日无法到达,从而影响注册手续的办理。
(二)来校途中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证件、钱物,建议不随身携带大额现金,谨防失窃和诈骗。
(三)两个校区的生活区各超市有向新生销售生活用品(包括床上用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等),新生可自愿选购。若自带床上用品,新生宿舍单人蚊帐规格为:195×90×170 cm(长×宽×高)。
二、福建师范大学新生转专业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更好地适应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需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福建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以及我校《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录取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第三条学院在全面考虑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自身教学资源条件,以及加强和保护基础性专业和急需紧缺专业建设需要的基础上,提出转专业计划数。各专业的转专业计划数一般为当年该专业实际在校生数的15%以内。
第四条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涯规划和专业学习指导,增强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和稳定性,避免盲目从众心理,理性选择转专业。
第五条转专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在学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港澳台侨生转专业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转专业工作主体责任在学院。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院党委纪检委员、专业负责人、其他教师代表(不少于3人)、教学秘书、辅导员代表等。
第八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转专业工作,包括拟定工作方案、接受咨询、组织考核录取等。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九条学生在学期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
(二)因患病或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专业学习或者不适应本专业学习要求,但尚可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第十条经学校批准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其创业经历与转入专业相关且转专业后更有利于学生个人发展的,转入专业应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转入专业应优先考虑。
第十一条转专业工作,对以下情形予以限制:
(一)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如国防生、定向生、外国语保送生、专升本学生、预科转正生、体育特长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等,不得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不同类别间不得互转专业,同一艺术类别专业按不同录取规则录取的不得互转专业;免费教育师范生只能在免费教育师范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录取时为单列招生院校代码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到不同招生院校代码的专业等。
(二)入学不满一学期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三)已进入第三、四学年的,原则上不再申请转专业。
(四)已有转学经历的,原则上不再申请转专业。
(五)保留学籍、休学期间的,应予退学或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申请转入按大类招生相关专业的,在大类分选专业前,原则上应先转入相应的大类。
学生有上述所列情况的,但因学校专业调整的,学生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第十二条当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学校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工作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制定方案。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以下称工作方案),包括计划接收人数、接收条件、材料要求、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
学院制定工作方案,应注重体现接收专业对学生基本素质和学习能力的要求。
(二)发布通知。教务处对学院工作方案进行审核,通过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学院以多种方式通知学生。
(三)咨询宣传。教务处和学院适当组织宣传,并接受学生电话、邮件和现场等各种形式的咨询。
(四)学生申请。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填报《转专业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专业。
(五)学院审核。转出学院对申请转出学生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核,转入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六)组织考核。学院组成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称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工作方案公布的考核规则,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教师代表不少于2人。
考核工作可以全学院统一进行,也可以分专业进行。原则上,考核工作应进行全程录像。
考核工作可以采用笔试或面试形式,也可以两者兼有。试题主要测评接收专业对学生确实所需的基本能力素养和专业发展潜质,难易应适中。
转入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接收计划数。如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排名位列计划数最后一名且出现成绩相同时,应通过精确到小数点后的数字或加试进行区分。如果转入专业需追加计划数,应向教务处提出申请,但最多不能超过3个名额。
考核结果经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审议。
(八)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通过教务处网站向全校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发文公布。
(九)后续工作。学院及时通知转专业的学生并办好学籍异动、班级编制、住宿安排、思想教育等后续工作。
第十四条按照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分选专业工作,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其他实施人才培养试验计划项目(专业)的学生选拔分类培养工作,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所在学院应制定学生分选专业工作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分选时间、分选原则应在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通过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分选专业工作可于第1学年第2学期启动,最迟于第2学年第2学期完成。拟定的学生分选专业名单,应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学生分选工作报告和最后确定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审批。
(二)国家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卓越教师、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专业)的学生选拔分类培养工作,可于第1学年第1学期启动,最迟于第4学年第1学期第2周前完成。具体工作由学院根据有关文件执行,并报教务处审批。
第十五条学生对转专业申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学院或教务处提出申诉。学院和教务处应对学生的申诉及时予以答复。
第五章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学生在申请和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勤、缺考等。
第十七条学生转入的年级由转入学院根据学生专业情况确定,但相关规则应在工作方案中注明、公布。
第十八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第十九条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按照转入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修满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若提前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可申请提前毕业。
第二十条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学习成绩如实记载。课程类别由转入学院根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转换和认定。学生转专业前已经修完的课程,如果与转入专业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的,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学分。对转入专业已经开过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后学生的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所规定的学费标准及修读年限收取。
第六章监督指导
第二十二条教务处负责组织、指导并督查转专业工作。对于部分热门专业的转专业工作,教务处应安排人员参与部分工作特别是考核录取环节的现场监督。
第二十三条转专业工作所有环节,尤其是考核过程须做到可追溯、可倒查,对每位申请学生在各项考核项目(如笔试、面试)的表现和得分,须有明确的书面、视频记录,记录材料及其他材料均须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无论转专业工作是否已经结束,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或考核违纪行为,获取转专业资格的,学校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转专业工作中,发现教职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教育部或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发生变化,按新的政策执行。原《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闽师教〔2014〕80号)同时废止。
三、福建师范大学军训注意事项和安排
1 调整心态
大学新生参加军训首先要调节好自己的心态。懂得军训是一次身体素质提高的过程,也是大学四年开头的第一课。不要因军训的大强度感到压抑,甚至因此发牢骚。应该自己参与,利用军训的机会,迅速结识同学,多与大家交流沟通,争取给同伴和老师留下好的印象。
2 扛不住时别硬撑
大学生在中学阶段多忙碌与紧张的学习之中。缺乏必要的身体锻炼,导致绝大多数人身体素质较差,现在负责军训教官们也清楚着这一现状,比前几年的军训强度都有所降低,对待接受军训的学生也更显得人性化,所以大学新生入学参加军训时遇到身体实在吃不消,扛不住时别硬撑,只要你礼貌些,按规矩举手向教官说明情况,教官一般都会让你退出队列去休息。
3 预防脚生泡
在参加军训时挑选一双尺码比自己平时的鞋号大一码的胶鞋,到时在鞋底垫厚一点的棉垫穿棉袜,以防军训跑步时脚起泡出血。还有一种军训防脚起泡的“秘密武器”介绍给学弟学妹们,就是将卫生巾垫在鞋里,既能保护好你的脚,又可有效吸汗。怎么样,绝招吧。
4 减少出汗
军训配发的迷彩服吸汗性较差,最好预先准备一件棉背心到时穿在里面,避免天气炎热,练军姿站久时汗流浃背又不允许动手去擦的难受,为减少出汗,学生们军训时最好留短发或把头发扎起。
5 别带硬物
军训时裤兜里别装手机钥匙等硬物,手表也尽量留在宿舍里,以免操练正步走时打的自己手疼。
6 补水补盐
军训时身体内水分消耗极大,盐分也会随着汗液挥发较多,新生们一定要记得补充足量的水,最好每天能喝一两杯盐水,以保证人体机能正常的水分需要,避免因盐分失衡出现低钠血症
7 加强营养
军训期间要注意安排调整好自己每天的伙食,保证军训需要的营养要求,达到肉、蛋、奶以及水果、蔬菜等元素成分的均衡摄入量,避免在十多天的高强度军训中,因营养不良拖垮身体。
8 防晒霜少不了
女生参加军训期间记得每天去操场时涂抹防晒霜,以免晒黑你皎白的皮肤。男生如果皮肤比较敏感,容易晒伤也建议涂抹防晒霜。
9 讲究卫生
在军训阶段,大家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脸洗发,衣服也要隔一两天换洗一次,因为金秋九月,气温还很高,而且多闷热天,加之高强度的训练出汗多是在难所避免。出汗后头发、衣服隔天就会产生汗味很难闻,自己也会觉得不舒服,更何况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