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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华光职业学院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14 07:56:10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

1、学费:每人每学年7500元??8500元。

2、住宿费:

(1)四人间:每人每年14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电脑桌、衣柜、书柜、单人床;

(2)六人间:每人每年1200元,配备宽带网、电话、卫生间、洗衣间、空调、热水器、双层床。

3、书本及代办费:根据需要按实核收。

第十三条退费标准:学生因故转学、退学、死亡以及其它原因终止学业,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有关规定给予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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