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1.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转专业:(1)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在某一学科方向确有特长的学生指:①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著作;②参加与转入专业相关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并获一、二、三等奖(含高中阶段);③提供确凿证明证实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根据此条款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经学校组织的专业水平考核,并取得优良成绩;同时提供可资证明的相关证书、作品、成果等的学生享受同等优先待遇。(2)特殊生;(3)需求生。2.申请转专业的基本原则:每年转专业学生人数不超过一年级在校生总数的1%左右。各专业转出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所在专业人数的5%,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不予考虑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