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暑假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28日结束,假期50天。8月29日新学期开学报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放假前,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本学期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并组织好本学期各类考试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要做好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毕业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维护校园的和谐稳定。
二、科学合理地指导学生和家长安排假期生活。放假时,学校要根据各学科的特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家庭作业。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要教育学生积极开展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开展敬老助残、社区服务等各项志愿者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适当进行必要的体育锻炼,达到学习、锻炼、休息相结合的目的,过一个内容充实的假期。
三、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放假前,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队会)、校内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对教师特别是对学生加强心理卫生教育和安全教育,注意防范溺水、交通事故、传染病等各种意外伤害,切实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提高学生自救能力。要建立学校、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之间的电话联系方式,随时掌握学生的假期生活状况。要教育学生不要进入不适宜青少年活动的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网吧等场所活动。
为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假期中,严禁各学校集体组织师生外出参观、旅游,也不得擅自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各中小学校(园)要建立健全校园值班保卫制度,确定专人,明确责任,做好校园的防火、防盗、防爆和防汛等工作。暑期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在妥善处理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对迟报、漏报、误报者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乱办班、乱补课的督查监管。在假期中,各学校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共大同市矿区教育局党总支关于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矿教党字〔2015〕6号)文件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和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整治公办教师到校外兼职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及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等问题,对违规学校和违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要利用假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别对教材供应、教学设备的配置和维修、学生食堂和公寓的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要指定专人,责任到人,逐项落实。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基础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开学后如期开课。
六、2015-2016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寒假时间拟定为1月24日。请各学校据此时间提前制定好新学期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