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问题既是发展问题,又是民生问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效。不久前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重点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调整运输结构。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十九大提出的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三大战役之一,重点是做好大气、水、土壤三方面的工作。早在“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就提出实施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总量“双控”的新思路。之后,又进一步细化环境质量标准体系,明确到2020年我国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的量化指标。通过不断扩充定量目标,我国已逐步形成一个包含两个层级的指标体系,其中环境质量指标包括空气、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三大类;而落实环境质量目标的重要抓手,便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包括主要污染物和区域性污染物两大类。梳理一系列“防治污染攻坚战”的经验,我国逐渐形成以污染总量控制为目标的防治思路,在实践中取得了非常明显进展,特别是在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上,已经初步形成163项标准的体系化成果,仅大气和水污染控制标准就超过139项。
尽管我国在总量控制的标准制定以及实践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但仍需要看到,我国环境形势十分严峻,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世界卫生组织2016年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有几个城市空气污染比较严重,海洋、土壤环境也有一定程度退化。尤其是空气污染方面,尽管蓝天更多了,但还是不能掉以轻心,要抓住重点,打赢蓝天保卫战。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大气污染治理不是简单增加污染治理设施,而要涉及社会生产和消费结构的绿色转型。当前,我国存在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运输结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把调整运输结构单独提出来,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并重,就是因为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足够认识,我们也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制定充分合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将责任层层压实下去。
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加强环保监管执法,以及推动市场化调控和创新总量控制机制,是实现污染治理目标的主要政策抓手。2016年12月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明确将环保绩效纳入党政领导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深刻认识到规则的生命力就在于“严”,要出台更精细化的问责机制,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都要被追责。同时,长期坚持释放环保督查“只增不减”的压力,建立地方省级层面的环保督查制度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机构,推动环保督查常态化、长效化,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此外,要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产业,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全民共治模式。
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不仅是建设美丽中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千年大计”的第一步。接下来,要以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的污染物减少为目的,制定切实的量化考核方式、问责方式,以坚持不懈、久久为功的姿态将这场攻坚战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