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党员办事员讲规矩有纪律发言提纲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纪律是高压线;对于一个政党,纪律是生命线。践行“两学一做”,必须做到讲规矩、有纪律。
践行“两学一做”应当讲规矩、有纪律。“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就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重在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就是深入系列重要讲话,重在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做”,就是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坚定信仰信念,强化“四个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开展“两学一做”就是要讲规矩、有纪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任何人,不管职位多高、资格多老,都要讲规矩、守纪律,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守住法纪底线、树好自我形象。强化组织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党员干部要明确讲何规矩、如何讲规矩。所谓规矩,就是指党的纪律和党章党规等,按照的论述,具体说来,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要尊崇党章党规。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加强对党章党规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的学习,准确把握科学内涵及精神实质,增强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党性修养,更加严格地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形成遵规守矩的良好习惯;切实在思想深处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知边界、明底线,自觉尊崇、敬畏、严守党章党规;要经常对照“六大纪律”,认真检视言行,深入查找问题,及时修枝剪叶、净化心灵,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严明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做到始终对党忠诚,始终对组织坦诚,始终牢记政治责任。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讲规矩有纪律更要有作为。“讲规矩有纪律”与“有作为”是辩证统一的,缺一不可。“讲纪律守规矩”与“有作为”是对党员干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要求。“讲规矩有纪律”是做好工作、干好事业的前提和基础,“有作为”是讲纪律守规矩的落脚点,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有作为”。面对当前繁重而艰巨的发展任务,更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在涉及改革发展深层次矛盾问题上,要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要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真正把讲规矩、守纪律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做出一流的工作业绩。
第2篇:党员办事员讲规矩有纪律发言提纲
同志们:
根据这次系列教育活动的安排,今天,我就“守纪律、讲规矩,做一名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个主题,结合代四书记的一次专题讲话内容,同大家一起交流。
一、加强纪律建设是永恒课题、新的常态,必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部分,对从严治党的背景、严明党纪的重点和依规治党的趋势作了系统全面的深刻阐述,鲜明地传达出“加强纪律建设”的信号,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奋斗目标越宏伟、任务越艰巨,就越要讲规矩、守纪律的清醒和坚定,体现出对一切违反纪律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将成为一种新常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摆在重要位置来抓。
(一)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强调政治纪律,三次全会强调组织纪律,五次全会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同时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王岐山同志也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这些重要论述,深刻说明“守纪律、讲规矩”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如果只有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多数党员都“脱管”、不把纪律和规矩当回事,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其核心是一个“严”字,关键是一个“全”字。“严”就是要按照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下功夫,而不是管一阵放一阵、严一阵松一阵;“全”就是要把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严”到全方位、“严”到全覆盖、“严”到每一名党员。那么从严靠什么保证?就要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管住大多数,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严格按照党的纪律规矩规范自己的言行。
(二)加强纪律建设是反腐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从现实环境看,国家治理现阶段呈现“双笼+双治”特征:“双笼”即既有“法律之笼”又有“纪律之笼”;“双治”即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齐头并进,这是十八大后不断强化的反腐新常态,也是以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大创新。从反腐阶段特征来看,十八大以来,经过持续正风反腐,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归位组织,严守纪律,不敢轻易触碰充电的“高压线”,增强了对纪律的存在感,也增强了社会的反腐信心。中央提出把纪律放到更加重要的的位置,打开了“治本”的缺口。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王岐山同志就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这实际上就是用“不敢腐”倒逼“不想腐”,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可以说,在当前的正风反腐关键阶段,“纪律治本观”的提出,是对“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方略的深化,对于既抓大要案、也抓小违纪,既管极少数、也管大多数,抓大不放小、抓多不放少,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说到底,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前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这份严管厚爱,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对党员干部来说十分必要。
(三)加强纪律建设是解决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当前,正风反腐成效明显,但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律还没有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可以说,一个地方如果不正之风盛行、腐败现象严重、政治生态恶化,一定与那里的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抓不起来、规矩严不起来有直接关系。从严治党、严明党纪,首先要有的放矢、对症施治,认清当前党内政治生态的现实背景和风险隐患。讲:“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很多要求早就有了,是最基本的要求。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从已查处的一些案件和群众反映的情况看,一些党组织不重视纪律建设,认为只要党员干部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造成纪律松驰,以致腐败滋生蔓延,甚至因“纪律破窗”引发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知晓掌握不够,一知半解,糊里糊涂,直到踩了红线、挨了板子、受到处分后,才知道自己违规违纪了;一些干部对纪律缺乏敬畏意识,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不以为然、不当回事,搞“四风”无所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还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执行纪律不严格、不到位、不全面的情况,担当精神不强,不自觉地退到法律的防线去履行职责,造成纪律不张、正气不扬;等等。这些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在我们公路局,甚至本人身上也可能存在,只是表现各异、程度不同而已。特别是现在,我们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既是群众所盼,也是发展所需。因此,我们必须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筑起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打造既干事、又干净的干部队伍,聚集正能量,营造好环境。
二、严守党纪党规是硬性要求、不能变通,必须要在纪律规矩的约束下工作和生活
知纪律、懂规矩是守纪律、讲规矩的前提条件。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是相对应的概念和范畴。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纪律和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照执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总的来说,党内规矩分为4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和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二是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内容全面,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中规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三是国家法律。宪法、法律具有至高无上之权威。四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却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这些,都需要无条件遵守,决不能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这里,我重点谈一谈4个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强调:“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现在,一些党员干部总认为政治纪律离我们很远,认为只要不反党、不反就不会违反政治纪律。其实,政治纪律的要求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也体现在我们平时的言行中。比如,不妄议中央是政治纪律,不妄议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政治纪律,对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或者选择性执行,就是不守政治纪律的表现。现在,中央纪委通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都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第一条,对于有多种违纪行为的,首先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审查清楚;对于单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绝不会轻易放过。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始终坚持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坚定跟党走,做政治上的明白人;重点是要做到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当时刻警醒自己,在平时工作和日常言行中,是否严格做到了这五条?我们要明确一个基本的道理:既然是党的人,就应该听党的话、跟党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守党的组织纪律。深刻指出:“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不把组织放在眼里;有的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唯恐天下不乱;有的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拿原则当交易、作人情;有的遇事拈轻怕重、挑三拣四,与组织谈条件、讲筹码;有的遇到重要问题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离了婚、结了婚不报告,把老婆孩子都送到国外也没跟组织说一声,等等。这些都是组织观念、组织意识、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表现。遵守组织纪律,核心是三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四个服从”。就是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是我们党最基本的政治生活准则,具体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就是要服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本单位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要求。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既要讲民主,又要讲集中,不搞“一言堂”,防止由少数人说了算,更不允许个人专断。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这是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突出强调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党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内最起码的规矩。这方面讲得非常深刻,他说,“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大量的事实也证明,一个党员干部老是天马行空、独来独往,迟早是要出问题的。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强化组织观念、程序意识,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打招呼的必须打招呼,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决不能瞒报虚报。每一名党员对组织都要忠诚老实,要讲真话、报实情,不能耍小聪明,更不能糊弄和欺骗组织。
(三)严守党的经济纪律。党的经济纪律包括党制定的财经政策、财经制度以及国家出台的经济法律法规。从各级查办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来看,很多同志出问题,就是在经济纪律上越了底线、踩了红线、栽了跟头。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方便,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充当庇护或搞权钱交易;有的利用下级机关、分管部门、行业企业有求于自己,收受红包礼金、索拿卡要;有的把手伸向工程招投标;有的在工程分包上打主意、在材料采购上做文章;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机关财务成了私家小钱柜,什么帐都敢报。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深入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精神,我局各单位“三公”经费开支一直呈下降趋势。但是在开展的监督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包括公款购置烟酒、违规公车使用等问题。这些问题,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遵守党的经济纪律,关键是要做到公私分明,重点是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特别是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不但要管好管住自己,而且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不仅关系着领导干部个人的品行和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决不是件小事,也不仅仅是私德问题。不能说只要工作干得好、有能力,生活作风上有点问题没关系。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蜕化变质,一步步陷入违法乱纪的泥坑,往往不是倒在八小时的工作中,而是倒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中。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我们的党员干部面临着被“围猎”的危险。一些低级的、庸俗的东西确实不少,很容易腐蚀党员干部的思想,很容易侵蚀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严守党的生活纪律,重点要注意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业余爱好的问题,二是择善交友的问题。党员干部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业余爱好是很正常的,但是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注意所处的场合,守住道德底线,做到洁身自好,绝不能搞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要记住“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掉“馅饼”之时就是地上有“陷阱”之时。曾对官员要求,少出去应酬,多回家吃饭。省下点时间,多读点书,多思考问题,油腻的食物少吃一点,对身体还是有好处。交友的问题也特别重要,告诫各级领导干部,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之间可以交往,也可以做朋友,但要相敬如宾,不要勾肩搭背。要注意千万不要与“套近乎”的人交朋友,不要与不熟悉而出手“大方”的人交朋友,不要与吃喝玩乐的人交朋友,净化自己的“交际圈”、“生活圈”。“朋友圈”可以有,但“共腐圈”要不得。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守住自己的从政底线和道德防线,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三、维护执行纪律是政治责任、历史使命,必须切实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是各级各部门和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严明纪律,不仅立规要严,而且执纪要严;不仅要严于律人,而且要严于律己;不仅党委要严抓,纪委要严抓,各级各部门也要严抓。
(一)党组织要切实担当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到前面,很关键的一点,就是落实主体责任要奔着纪律去,管纪律其实就是主体责任的具体化。一要担责任、传压力。目前,《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以及《责任追究办法》已经出台,市委也制定了落实省委《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刚才,冯局长在讲话中已经讲到,主体责任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二是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也就是说,落实主体责任,不只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责任,而是每一位班子成员的责任,这是很明确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风气的形成者,也是风气的感受者,对于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好坏,一荣不会俱荣,但是一损可能会俱损。所以,各级党组织都要强化守土有责意识,充分认识到抓好纪律是本职、不抓纪律是失职、抓不好纪律是不称职;要把抓纪律建设的责任压力一级一级传导,都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要抓教育、严管理。现实中很多问题的发生,都与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有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开展”的原则,充分运用中心组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培训、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形式,像和尚念经一样天天讲、反复讲,既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也开展党纪条规教育,既开展正面典型教育,也开展案件警示教育,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把纪律融入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之中,注重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拉拉袖子,扯扯衣角,咬咬耳朵。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只要是出于公心、为了关心爱护干部,就不要怕得罪人。对干部身上的问题,如果不闻不问,放任自流,这既是对组织不负责,对干部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按照省委责任追究办法,没有履行管教职责,也是要追究责任的。三当后盾、作支撑。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当成分内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纪律建设的监督责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实际上是前移反腐防线,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目的是关心和爱护干部,这也是全面从严治党赋予纪检机关的责任。有人说:“早一点批评教育,总比后面处分好;早一点处分,总比最后开除好;早一点开除,总比坐牢好。”话虽然说得直接,但是很有道理。纪检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但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检工作也不是抓小偷,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应先于法律作出反应,使其在“破纪”之处就付出代价。根据党章规定的职责定位,纪检机关就是要回归“原教旨”,监督执纪问责都要围绕纪律展开,既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严惩腐败不放松;又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执行纪律不手软。对此,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重要任务来抓。一要对党绝对忠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政治品质和职业操守。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就是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执纪、严格执纪、刚性执纪,该查的一定要查,查清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在强化日常执纪监督的同时,还要做到有效甄别,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纪委之手,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要坚决同各种违反党的纪律规矩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二要干净做人做事。王岐山同志反复强调:“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作为党纪党规的维护者,只有自身干净,才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现在纪检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干部职工的眼睛盯着我们,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巴不得纪检干部出问题。为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严格自律,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持用党纪国法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守住干净做人做事的底线。三要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不是请客吃饭,反腐败斗争必然会得罪人。说过:“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你既想当纪检干部,又不想得罪人,这是不可能的。你不执纪就可能要违纪,不敢追究别人的责任,组织就要追究你的责任。在腐败与反腐败两军对垒、刺刀见红的严峻形势下,中央纪委要求广大纪检干部要有“不怕撕破脸皮、不怕威胁恫吓、不怕诬告陷害、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选票”的“五不怕”精神,敢于对说情、打招呼、干扰阻挠办案说不,敢于面对威胁恐吓、造谣中伤,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牢牢守住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政治责任。
(三)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严守纪律规矩的表率作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调抓住“关键少数”,是对领导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的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中,地位非常重要,一定要当好标杆、作好表率。一要真正敬畏纪律。敬就是敬重,畏就是畏惧。这种敬重和畏惧,不是胆小怕事,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对党的纪律从心底里的敬重,是对自己的自我约束、自我警醒。事实证明,很多踩越纪律红线和碰触法律“高压线”腐败案件的发生,并非不懂纪律,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对法纪缺乏敬畏的结果。二要坚持以上率下。中国的事情,向来是上行则下效。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既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的工作方法。身为领导干部,就要带头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凡是要求大家必须做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要带头不做。在执行纪律问题上,是没有大事小事之分的,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三要主动接受监督。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既靠自律,也靠他律。的确,纪律的存在会影响领导干部的舒适度。但这个不舒服必须成为一种常态。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就是要光明磊落,带头、主动、自觉地接受组织、群众、媒体、网络等方方面面的监督。过来,我们对党员干部进行函询、开展廉政谈话、组织述廉评议等,就是在纪律的问题上抓早抓小、强化监督的具体举措,目的是希望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防微杜渐。组织从来不搞不教而诛,那些把组织的监督不当回事、对组织的提醒充耳不闻的人,最终可能会一步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泥潭,这既是对组织不负责任,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任、对家人不负责任。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同志们,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安全阀”,是廉洁从政的“通行证”,是从严治党的“高压线”。各级党员干部都要知道:每一次对纪律的漠视,每一次对规矩的践踏,都可能成为打开贪腐之门的钥匙,必须要拿起规矩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言行,拿起纪律这把扫帚,扫一扫身上的灰尘,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把岳阳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