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稿

两学一做党课讲话稿范文

发布时间:2023-09-21 15:46:15

两学一做党课讲话稿

  6月13日上午,西咸新区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会议,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岳华峰结合自身学习和思考,围绕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新区党员干部作党课辅导。党工委副书记明平英主持。

  岳华峰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需要、做好实际工作的需要、提高干部队伍和干部个人综合素质的需要等多个角度,深刻阐述了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意义。他指出,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既要全面把握,又要突出重点,着力掌握讲话的基本内涵、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新区开发建设事业的信心;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强烈担当意识,始终牢记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真挚为民情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民,不断提高新区每一个群体的生存生活质量;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科学思维方法,特别是要学习掌握战略、辩证、创新和底线思维能力;要深刻把握讲话贯穿的严实工作作风,坚持务求实效、马上就办、一抓到底、注重细节的作风,切实提升每一项工作的质量。

  岳华峰强调,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新区各级要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确保讲话精神在新区落地生根。一是要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组织广大党员按照入脑入心、知行合一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标准,系统、全面、深入的学习讲话精神。二是要加快建立并严格落实干部激励、容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要围绕建设现代化大西安新中心的定位,进一步明晰新区发展方向,认真画好今后一个时期新区发展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以清晰的发展路径引领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各新城党委班子成员、西咸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及高管,党工委管委会、西咸研究院全体干部员工参加会议。

  两学一做党课讲话稿

  覆盖全党的两学一做教育已经在我市拉开了序幕。学习《党章》是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之一。在上一周,中心的三个党小组已经陆续开始了关于新《党章》的学习,我认为大家这次学习的热情都比较高,氛围比较浓厚。根据中心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今天由我来给大家上一个新《党章》学习的辅导课,希望通过今天的辅导课,能够进一步巩固全体党员对新《党章》学习的效果,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和掌握新《党章》中的重点知识。

  今天的辅导课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要意义;二是与十七大通过的党章相比,新《党章》的主要修改内容及解读;三是现阶段我们如何充分运用新《党章》的内容精髓指导中心党组织建设。

  一、学习贯彻新《党章》的重要意义

  (一)学习贯彻党章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最基本的义务。我们党建党以来,一直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之一贯彻于始终,并且在不同历史背景及不同现实需要的情况下,还会作为一项重要性工作,集中地、突出地、单独地加以安排,仅就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最重要的集中学习贯彻党章就有四次:

  (二)学习贯彻党章,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的坚强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只有坚决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按照党章的要求教育管理党员干部,才能保证全党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三)学习贯彻党章,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同志指出: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四)学习贯彻党章,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突出问题的实际需要。同志指出: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特别是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二、新《党章》的主要修改内容及解读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2012年11月14日闭幕,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六大方面对十七大通过的《党章》进行了修改。

  其实为顺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我们党的每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均会对《党章》进行不同程度的修改。我们党在1921年召开了一大,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一大提出并制定了党纲,只是制定了一份纲领性文件。我们的第一部党章是党的二大制定的。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二大以后的历次代表大会(五大除外)均对党章作出不同程度的修改。由于当时的特殊环境,五大未对党章进行修改,会后由中央政治局对党章进行修改。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年多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党章修改的历史,是我们党92年伟大发展历程的缩影和展示,一是展示了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完成和推进三件大事的伟大历程;二是展示了我们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长期实践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伟大历程;三是展示了我们党不断总结党的建设的新创造、新经验,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伟大历程。

  这次十八大通过的《党章》,除“总纲”外共十一章,共五十三条,具体为总纲;第一章党员;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地方组织;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第六章党的干部;第七章党的纪律;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九章党组;第十章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第十一章党徽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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