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第十六批诚信“黑榜”
为加快“信用烟台”建设步伐,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和《烟台市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及联合奖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十六批诚信“黑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0条(名单为截至2018年5月2日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等有关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继续加大联合惩戒工作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到本级本部门业务系统,主动执行联合惩戒措施,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依托政府网站、“信用烟台”官网、行业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集中公示失信企业信息,加大宣传,方便市场主体识别、防范信用风险,形成强大社会影响力和威慑力;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培训,督促失信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通过实施联合惩戒及诚信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执行案号:(2015)栖执字第1418号
失信被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滨海路街道孔家滩社区居民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K23430869
法定代表人:孙承强。
身份证号码:37061319680104XXXX
立案时间:2015年12月5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1997)烟经初字第10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本金148.6万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3)栖执字第790号
失信被执行人:蓬莱市刘家沟镇人民政府
组织机构代码:004266455
法定代表人王磊。
身份证号码:37092319800804XXXX
立案时间:2013年8月15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06)烟民二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本金102053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0)莱执字第210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烟台九发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姜
组织机构代码:76482579-0。
立案时间:2010年4月29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09)莱民三初字第152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6月10日签订的商品买卖合同有效。被告协助原告办理位于烟台莱山区九发银海家园1幢2单元1层201号房产的产权登记手续,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4)莱山执字第338号
失信被执行人名称:济南天路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组织机构代码:56076912-5。
立案时间:2014年3月20日
执行法院: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莱商初字第19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472396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案号:(2015)栖执字第1417号
失信被执行人:烟台亿林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6501025-8
法定代表人马爱茹,该公司经理。
身份证号码:37060219561121XXXX
立案时间:2015年12月4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0)烟商二终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本金160万元及利息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4执70号
失信被执行人:蓬莱三和铸造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23850690
法定代表人:李建波
立案时间:2016 年1月6日
执行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蓬民初字第172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蓬莱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12390.90元及迟延履行金。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案号:(2014)蓬执字第1177号
失信被执行人:蓬莱市嘉和果蔬保鲜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66574942X。
法定代表人:王庆喜
立案时间:2014年9月17日
执行法院:蓬莱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蓬劳人仲案字[2014]第71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蓬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蓬莱市嘉和果蔬保鲜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工资8000元,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龙执字第1589号
失信被执行人:尹金榜
身份证号码:3706811961401X
立案时间:2014-8-18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1)龙北民初字第18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1000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龙执字第2171号
失信被执行人:纪秋礼
身份证号码:37900219747211
立案时间:2014-12-1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4)龙民裁初字第29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11248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龙执字第2171号
失信被执行人:吴玉梅
身份证号码:37062319737220
立案时间:2014-12-1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4)龙民裁初字第29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11248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3)龙执字第1490号
失信被执行人:邹玉平
身份证号码:37062319645614
立案时间:2013-8-13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3)龙民速初字第24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130784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1执226号
失信被执行人:孙良
身份证号码:37068119824019
立案时间:2016-1-19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4)龙北民初字第23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376850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龙执字第1636号
失信被执行人:王胜萍
身份证号码:22062119683224
立案时间:2014-8-29
执行法院:龙口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书:(2013)龙商初字第77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龙口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履行标的37550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5)海执字第1011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马少华
身份证号码:3706291965XXXX0455
立案时间:2015.4.15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海民初字第1682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马少华于2015年2月10日前付给原告于明涛医疗费等损失25000元,其余损失由原告于明涛自己承担;本案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7执32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王俊杰
身份证号码:3706291969XXXX0413
立案时间:2016.1.5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海开民初字第8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俊杰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高财基、姜少玲医疗费等损失共计14304.67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7执421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宋建军
身份证号码:3706871972XXXX549X
立案时间:2016年02月19日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海行民初字第9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宋建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14年度抚育费10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经履行600.00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海执字第688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董久乐
身份证号码:(3706871961XXXX5733)
立案时间:2014年3月7日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2)海民初字第137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董久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给原告董文福欠款16496元。案件受理费1106元,由原告董文福承担882.35元,被告董久乐承担223.6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海执字第119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李凤吉
身份证号码:(3706871981XXXX5718)
立案时间:2013年12月27日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海民初字第121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李凤吉赔偿原告杨玉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合计112875.6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案件受理费2600元,鉴定费2100元,由被告李凤吉承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7执1023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王益
身份证号码:3706291955XXXX4961
立案时间:2016年05月16日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6)鲁0687民初124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益于2016年5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原告孙绍年借款本金324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4)海执字第1983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王贤波
身份证号码:3706291971XXXX1819
立案时间:2014年10月17日
执行法院:海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海民初字第1412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海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王贤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纪振华借款50000.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6)鲁0686执835号
失信被执行人:曹双全
身份证号码:37068619830211XXXX
立案时间:2016年4月28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5)栖商初字第533、53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3770058.62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何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5)栖执字第371号
失信被执行人:牟英照
身份证号码:37062819821107XXXX
立案时间:2015年3月6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栖杨民初字第18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买卖合同款43187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何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
执行案号:(2013)栖执字第659号
失信被执行人:陈李军
身份证号码:37062819710913XXXX
立案时间:2013年6月20日
执行法院:栖霞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3)栖民一初字第34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栖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陈李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任增颖借款65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425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已履行6559.64元,余款58440.36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何情形:不按规定申报财产、有能力执行而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