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了解到,截至当日17时,内蒙古共有20940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早在上个月26日,内蒙古工商系统就开始着手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有关工作。进入12月,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启动了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上的任职限制。
据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老赖”,除不可再担任公司法人之外,他们还将受到除工商部门之外的其他一系列限制。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处长施海罗介绍,“老赖”们在乘坐高铁、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轮船一定等级舱位、飞机等将被限制;出国旅游及在国内的一些高消费行为也将被限制。此外,在参加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申请增值电信业务、成为海关认证企业等方面老赖也将受限。
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行年”专项活动以来,玉泉区法院积极改革创新执行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全部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在辖区内主要公共场所、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张贴公告,在报纸、网络等媒体刊登名单、发布信息,将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公之于众。
据悉,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