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车辆扣留凭证
2、本人驾驶证
注: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
3、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
网上缴费
厦门交通违章网上缴费网址:http://xmitcc.xmjj.gov.cn/jtwf/vio/jds/
注:目前交通违法自助网上处理系统仅处理厦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编号以3502开头)。
处理范围:
违法时间在12月1日之后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厦门籍车辆在福建(不含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或福建籍车辆在厦门(不含高速公路)的交通技术监控违法;
2、罚款金额200元以下(含);
3、机动车不是营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
4、所处理的单次监控违法记分不超过3分;
5、处理后驾驶证累积记分不超过9分;
6、驾驶证发证机关为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且在车管所登记了有效的手机号码。
窗口缴费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大学高考网(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
第二步:到指定银行网点缴纳罚款(厦门市工商银行网点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