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优秀感悟1
这是我这么多年最为珍藏的一本书,它是我爱上的第一本世界名著。
高中的时候,因为好奇买下来它,为了所谓的一点点虚荣心去阅读这部作品,很认真地读,它却让我恐惧。翻了两章,便不敢再拿起来看。现在经历了许多不想经历的事情,从一个故作孤独的人变成了一个真正开始明白孤独的人。却没有了过往的浮躁,在一个清冷的午后重新去阅读它,我仿佛重新发现了一个被废弃已久的宝藏。曾经晦涩难懂的文字如今却像滔滔江水一样一波一波的撞击你的心灵。睡梦中还会赞叹怎么会有这样环环相扣精彩绝伦的叙事方式。冷静旁观的口吻,读罢却激起心底最深处的苍凉。
因为当时的无知与浮躁,我差一点错过了它。所以当你还未尝过痛苦,当你还未开始尝试看透生命,请好好的收着它,不要读它。
《百年孤独》的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手法新颖。马尔克斯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
布恩迪亚家族,漫长的几代人之中,有手艺灵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聪明机灵的、有勇敢坚强的、有吃苦耐劳的、有光彩照人的……他们有坚毅的眼光,不轻易言败的性格,无论是旅途劳顿的南征北战,还是通宵达旦的欢娱,他们都可以用他们特有的魅力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我无法看出这个家族有什么弱点,但他们最终也不过才经历了短短百余年,然后狂风袭来,他们的生命、他们的后代和关于他们的记忆,很快就那么无影无踪。但却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惋惜后悔的地方。
我已经不记得自己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否有特别兴奋或者特别悲痛的心情,只觉得文字像水一样在我眼前流过,即便是难以理解的家族谱,时而现实时而魔幻的写作手法,完全不熟悉的地方和历史等等,这些那些打乱我读书节奏的方方面面似乎理所当然地被我所接受,我仍然以几乎不动的姿势一页页地看下去,看的时候在想什么我并不清楚,就好像小时候放暑假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我没有起床,也没有在等待什么,我在干吗呢?我自己也不清楚。但是,很不可思议的,在读这本应该不算是喜剧的故事时,我竟然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
最为喜欢书里接近尾声的这一句话,姑且作为我的读书笔记吧:“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以往的一切春天都无法复原,即使最狂乱且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瞬息即逝的现实,唯有孤独永恒。”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优秀感悟2
我在看《百年孤独》前也问了多少人,这本书怎么样。很多人跟我说,很好看,很好看,真的很好看。但他们的评价只有很好看三个字。我试图看过好几次,每次都看了个开头就看不下去了。几年后某个朋友跟我提到说这本书很好时举例说,你看头一句: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是不是很赞?其实我很早就听说这句话很有名,但一直不晓得有名在哪儿。那个朋友解释说:这短短一句就包括了过去时、现在时、将来时。马尔克斯开创了一种新的叙述方式,让小说回归到了叙述的本质,对后来的文学创作影响很大,许多人都效仿了这种叙述方式。那一刻,我忽然决定重新开始阅读这部伟大的作品。
百年孤独,何谓之孤独?
奥雷连诺上校晚年不停地做金鱼。金鱼一共二十六条。他每天都做两条,达到二十五条时,他又拿它们在坩埚里熔化,重新开始。
阿玛兰塔的晚年是在缝制殓衣中生活的。她白天缝,晚上拆,直到死。
乌苏娜瞎了之后发现:当其他的人在房子里漫不经心地来来去去时,乌苏娜就凭自己剩下的四种感官注意别人的活动,使得谁也不会突然撞着她;很快她就发现,而家里的每个人却没觉察到。他们每天走的都是同样的路,重复同样的动作,同样的时匆几乎说同样的话。
重复,几乎是每个人生命里最大的一件事。起床、洗漱、上学、上班、回家、吃饭、睡觉……我们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中重复着过日子。如果你仔细回顾,会猛然发现你几个礼拜、几个月几乎都是这样的日子,毫无特色。
忘记了初心,找不到人生的意义,机械麻木的重复,这就是孤独。
张爱玲在《半生缘》里说,对于年轻人,三年五年就是一生一世。但对于中年以后的人,三年五年不过是弹指间的事。
年轻人最大的毛病是什么,是浮躁。这种浮躁无处不在。年轻的时候谁都想热烈澎湃的生活。但那也累,过上几年就吃不消,想要安定。可一旦安定了,冷寂了,日子开始重复了,又倍感无聊,甚至无聊得可怕,可怕到精神空虚,坐吃等死。
有时候我会想,究竟是热烈澎湃的生活好,还是平淡安定的生活好?每个人对于生活道路的选择都不尽相同。但我想,无论是要热烈澎湃,还是要平淡安定,重要的是找到自己要走的路。沿着自己选择的路,一直坚持着走下去,走出自己的精彩和意义。
《百年孤独》中有一句话:“无论走到哪里,都应该记住,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
无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和迷茫都不要停下,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继续前进,最终找到自己人生的意义。
《百年孤独》的读书笔记优秀感悟3
加西亚·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百年孤独》。这样介绍这位伟大的作家应该没问题吧。他还有一本比较有名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推荐看一下。
《百年孤独》,写读后感的时候本想写一个带有自己感情的概述,不过能力有限,日后再写吧。
《百年孤独》这本书在6天的努力之后读完了,头脑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甚至连主角的名字都没办法回忆起,作者大概是故意的,用长的而且重复的名字来命名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人,好让读者更迷惑,故事更疯狂。我才疏学浅,很多地方实在读不懂。这部书有很强的奇幻色彩,有时书中的故事更像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比如美人儿升天、鬼魂在世间徘徊、马孔多应了预言被飓风毁灭。书中有大量的性,《霍乱时期的爱情》和《百年孤独》很像,都大量描写了性,好像作者用大量的性,疯狂的性,有悖伦常的性来展示故事的奇幻和疯狂,让读者随之兴奋,而心情又随疯狂又短暂的性而跌落谷底。《百年孤独》好似有一种魔性,能充分调动读者的情绪,却又能让读者对一切疯狂无法想象的事淡然处之,好似正常的事。
《百年孤独》记录了一个家族由贫穷走向富有而又衰落,期间有一些起色,马上又被规矩或者疯狂而打碎。书中一个占篇幅不多却贯穿全书的角色,他向命运的使者,来做一个实验,可自己也逃不过命运,依旧要受人间苦痛。书开头,主角好像空想家,疯狂,固执,有开创性,勇敢,睿智。他以各种疯狂的举动来开启了故事的序章。之后,在书的前半部分,没有死亡的人,一切安详,主角家族开始扩充,财富也开始积累,家庭环境开始变好。中间部分,家族成员变得十分多,财富开始疯狂积累,战争开始,开始死人,有些是因为战争死去,有些不是,但有的人在战争的影响下开始朝坏的方向走,有的人能保持初心,保持清醒。但家开始在累积财富的同时也开始衰落,但当时看不出迹象,可以看出迹象的是时间和孤独,开始让一些人和事发生微妙的变化。书后半部分,随着一位女人的加入,曾经欢快自由的家开始腐朽,当时革命没有胜利,但曾经自由的家庭开始变得腐朽,像是被一具巨大的棺材关了起来,埋在了土里,人们在无限的重复中却能得到安宁,人们开始在孤独中存活,居住的地方开始混乱,不像能居住的地方,像是诡异又恶心的粘液,人们在里面苟延残喘,慢慢地粉碎。书的结尾,无论多少个起伏都没能打败孤独和时间,一个城镇和城镇上的人包括城镇里最突出的家族都应召了预言,随预言消散在风里。全书结束。
书中用一个有一个的重复象征了时间的重复,家族魂灵的重复,给读者塑造了一个颓废漫长的世界。读完之后像做梦一样,却也发现,自己可能也在不知不觉中走进神秘的重复中。作者好像用一百年长的故事描写了日复一日不断重复的生活。
生活不断在重复,希望每个人都能在重复的生活里找到不一样的感觉,活出精彩的人生,逃离时间创造的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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