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600字【1】
法,人人都懂法,但人人又不懂法,学校有学校的法,那叫校纪,公司有公司的法,那叫公司制度,国家由国家的法,那叫法律,不同的人在不同的群体之间遵守着不同的法,自然都各有差异,因此任何人又不会全能的懂得各个群体,各个地方的“法”
然而,这最基本的也是最根本的,便是国家的法律,越过这条法线的人必遭惩治。
当一位地方警察局局长正在他的办公室喝咖啡的时候,当地的某家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打架事件,而那名身为高中生的作案人员在这件打架事件中打死了人,不多久,一拨电话打到了警局,说要局长来看看,试想想,接下来这位局长会怎么样呢?是会据需品位他的咖啡,然后在解决手头上的工作,到事发现场?还是十万大急的放下手中的咖啡去审视这种案子?
如果他选择的是后者,这固然是好的,他会是个令人人民爱戴的郝局长,但如果他做的是第一件事,那么他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因为他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官员犯了法,而在中国,是用很多的“人民公仆”以这种心态工作的,那就是“做我自己的事,再把人民的事做好,”是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精神,他们依然忘记了法律,而最终他们会受到人民的严喝怒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人人都守法,但人人又不守法,当马路上亮起红灯的时候,你看到的是行色匆匆的人们穿梭于“飞车”之间,而在那些“飞车”中,酗酒,超速无照驾驶的司机,发生有会有多少呢?
社会需要法,社会中的每一个群体都需要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学校,这个对社会年轻群体影响比较大的地方,也是年轻群体的法律意识逐渐形成的地方,在今日教育普及的中国学校都将对社会的法律规范产生重大影响,一个真正好的学校,也必然会做到这一点??培养学生对法律的认识。
当然,茫茫大海无漏网之鱼这种事情是不可能的,本地的某家学校就曾出现过一个鲜活的例子,那所学校在21世纪初期的时候,一个高中生就因为一点琐事而捅死了一名比他小一岁的学生,那么,他的法律意识在哪里,他的道德意识在哪里,责任不全在学校,更多的应是他的个人问题,学校抓得再严,这名学生他不肯接受,类似事情的发生也是迟早的事,当然,最后这名未成年学生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他的“光辉历史”被永久的记录在他的个人档案里。
现如今到了教育几乎普及全国,学校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也抓的更加严谨,那么“漏网之鱼”还会出现吗?答案是绝对肯定的,现如今发达的技术已向我们展示了形形色色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之高实在令人震撼,恶性伤人,蓄意谋杀似乎已屡见不鲜,我们不妨想一想,有些学校几乎成了犯罪场所,学生几乎乘客不受管事的罪犯,出现这种情形,究极原因,是因为什么?因为学校管理不善?我想不是,也许是因为很多学生的法律意识太薄弱了,他们的心理健康也已然出现了缺口,这两点都是能够得以解决的,对将来担任“社会支柱”的他们是有非常好的影响的,对这个社会也必定是有益的。
大势所趋,在这个社会竞争激烈的时代,焦躁,不安充斥着整个社会,而这个只在乎功利的时代,也似乎把许多人在“法律认识”上所用的别的精力“抽”走了很多,然而,这治病根的根本方法,也只能靠法律来不断整治了吧!
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600字【2】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想必大家对这句话一定不陌生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安定发达的国家,总会制定一些维护人民利益的国法,于是法律就诞生了。
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但如果不能正确使用他,他就会带给我们严厉的惩罚。如果没有法律,人们的行为就会像垃圾一样肮脏无比。法律是严厉的老师,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社会的每一位成员。
作为21世纪的学生,我们要学会知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一念之差误入歧途走向犯罪,那样只会让自己后悔终生。不是吗?
记得有一次,我因独自一人待在家里,十分无聊,便想去新华书店看书,买书。在前往新华书店的公共汽车上,我注意到一位初中生模样的男生。他头发像个刺猬球,衣衫不整,脚却穿着“特步”运动鞋,耳机塞在耳朵里,听着mp3,一位八十来岁的老奶奶上来了,他头也不回,一如既往地盯着窗外,表情冷漠。可是没等一会儿,他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笑眯眯地朝着老奶奶说“奶奶,你请座。”当老奶奶坐下不久,他贪婪的目光却直盯着奶奶的口袋里的钱包,左手悄悄地伸进了老奶奶的钱袋。“抓贼!”一位大叔叫喊起来,奶奶也马上警觉起来。在众人的帮助下,这位心存贪念的小伙子被制服了。原来,这位小伙子是个十四岁的初中生,因为沉迷于游戏,想到网吧继续玩游戏,可是没钱,于是就有了刚才“摸钱”的那一幕。这样的学生就是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不好好读书,小小年纪就在他人身的路上留下了一大“污点”。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也许你会说:“从小放纵自己一次又何不可?大不了做一次过足瘾,以后再改掉就行了!”错!法律是公正的,是针对社会的每一个人的,无论你有什么五花八门的理由去犯罪,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更何况人们还有“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说法呢!犯一次小罪,没被发现,尝到了甜头,便总会不劳而获,最终只会走向犯罪的深渊。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从小就应该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设想如果人人都想用不正当的手段牟取利益,前辈们用生命打下的江山岂不毁于一旦?
法律让生活美丽,让悲剧停止,让生命有保障,法律将伴我继续健康成长!
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600字【3】
我相信,在大家的脑海中法治知识也不少,如:过马路不能闯红灯、遇到小偷打110……而我的脑海里的法治知识也很多,可是我有一次遇到小偷,为什么站在那里不动?为什么我不及时报警?如果想知道,就请看下面发生的事情。
在我六岁那年的某一天,我和妈妈回家的时候就感觉身后有一个身影老是跟着我们,我告诉妈妈,妈妈说“你坐好,不能转头望。”我听妈妈的话不转头望,可是身后的那个身影一直跟着我们不放,直到我和妈妈到小区门口的时候,那个身影才不见,妈妈怕我出现意外,就让我站到前面。不一会儿,我们到家了,妈妈一直让我跟着她,妈妈让我开一下灯,我跑到车库里开灯,我却看见一个小偷一直在撬我们家的车库门,小偷看见我,他没有吓到,因为他看到我年龄很小,所以就想狂架我,可是他又看到我身后的妈妈,就赶忙叫另一位小偷跑,我当时站在那里不动,像块木头,直到妈妈拍我的背,我才被惊“醒”,妈妈把电话给我,让我报警,可我不敢报警。她看看车库里有什么不见了,结果车库里最值钱的两辆电动车的锁芯都不见了。我报警的时候,浑身都在抖,当那面的警察问我的时候,我是哭着的,又结结巴巴的说,时间过得超级慢,当我想与大地妈妈来个亲密接触的时候,我盼星星盼月亮的时候终于把警察盼来了,男警察问我问题的时候,我一字也不说,过了好一会儿,我还是不说,这时一位女警察对大家说“这孩子才6岁吧?到她这种年龄的时候,亲身体验这种事情肯定是吓着了。”这位女警察说过以后,男警察就没问我问题,而是问妈妈,妈妈把问题都答完了,这时爸爸才回来,他看到这么多警察问我妈问题,就想问孩子他妈怎么了,你们要问她问题。当警察想说的时候,可是我突然冲到爸爸的怀抱中,哭着对爸爸说:“爸爸,我好怕。”爸爸问我妈怎么了,我妈说……我爸明白了,对我说:“女儿呀!你别害怕,回到家里我给你讲一个故事,你就不怕了。”回到家里,爸爸给我讲……
从这件大事当中我知道,在人的一生当中,学法治是一件头等大事,只有学会了法治,你才知道在危险的时候使用法治来保护自己,而不能像我,在那里站着不动,像块木头。
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600字【4】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小平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然后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法制护航伴我成长读后感600字【5】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我认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依法治国,就是指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确立为的重要目标。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载入宪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们党确立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原则,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2004年,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我国颁布了宪法修正案,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在这一时期,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89件,《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规180件。这意味着中国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我记得有这样一位传递温情的法官:詹红荔。她创立爱心接力帮教新机制,先后帮助300多名失足少年,为70多名刑满释放的少年找到工作:
第一位少年,他从小是在父母的打骂下度过的,因此,他6岁时流落他乡。而异乡却使他受到种种屈辱,并在他幼小的心灵埋下了暴力的种子。终于,他犯下了“故意杀人罪”。“他该死!”这是这位少年在犯法后说的第一句话。这让詹红荔心中五味杂陈:震撼、愤怒、忧虑......她经过调查,抓住了这位少年融化坚冰的突破口??审前心理干预,经过了很大的努力,她终于成功了!
詹红荔从第一次的成功之中得到了激励,之后不久她又帮助了其他的许多少年。人们亲切地称赞詹红荔是“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
“法中有情,大爱无声”,在詹红荔身上展现了一名人民法官在和和谐社会建设中立足平凡岗位敬业奉献的优秀品质。
“法律是根高压线,谁碰上谁触电;法律是个守护神,他惩罚犯罪,保护好人。”这简单的一句话,道出了法治的重要作用。
让我们一起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