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心得体会

学习六五普法心得体会汇总

发布时间:2023-09-15 18:57:47

  【篇一】

  经过持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市经济地不断深入发展,普法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相应地产生,这些都是我们在“六五”普法中要高度重视的。今后的五年中,如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推进“工业强市”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搞好“六五”普法,要在狠抓“四个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重视,认识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程,是推进化国家建设进程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和谐社会的具体实践。社会进步、科技发展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作保障。我县实施“四大战略”的目标对法治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法治的呼唤也更为迫切。只有广大群众都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并善于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治理才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按照依法治理的要求,全县各项管理工作都要纳入法治化轨道,这就客观而迫切地要求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要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以适应依法治理的迫切要求。因此,基层党政领导一定要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普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普法工作真正列入到我县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去。法制宣传教育不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各部门、各单位要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的盲区和死角。

  二、完善制度,职责到位

  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着“软指标”的问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缺少规范的、过硬的制度作保证。制度建设是根本性建设,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久之策。虽然经过了长期普法,但仍有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法制观念不强,“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很突出,普法与执法脱节的问题在不少地方尚未很好解决。由于广大群众应有的合法权益不能很好地得到维护,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在群众心中的权威地位。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的决策者,他们的法律素质和学法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一个单位的学法热情,关系到所属地区和部门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因此,在“五五”普法中,要把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制度作为重中之重突出出来。在此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大力推行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另外,为保障基层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可试行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联系点制度,安排有关领导各负责一个联系点,定期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检查指导,督促联系点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不按要求落实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并与年度综合评比挂钩。只有这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教育到位

  要做到以人为本,了解广大群众在不同时期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分类施教。一是瞄准教育对象,加强针对性。针对行政执法人员,要集中搞普法培训班,重点进述《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提高其依法行政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从源头上预防和堵住普法教育在实施者层面上的漏洞。针对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要继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利用农村集市,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咨询,提高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针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要在中小学开展“法进校园”活动,由普法工作人员担任法制教员,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生理特点,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促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选准教育内容,突出关联性。要把那些事关公民权利义务、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和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抓出成效。这两年,由于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老百姓对种地的热情重新高涨了起来,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纠纷也应运而生,到县政府上访的次数也多了起来,这极大地影响了县政府的正常办公秩序。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及时向农民群众宣传《土地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让老百姓意识到,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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